罕判囚1年 禁涉足金钱职业
明报/华裔前保险经纪陈嘉进(Ka Chun Chan,译音)诈骗华裔新移民保险客户一案昨大温哥华地区宣判,法官称此案严重破坏保险业界甚至加拿大全国的形象,罕见地驳回辩方有条件刑期申请,判陈嘉进1年监禁,并禁止他从事任何经手金钱的职业。
列治文省级法院法官弗拉特金(Ronald Fratkin)昨日宣读判词时表示,华裔前保险经纪陈嘉进“偷窃”(stole)客户的金钱并据为己有,除了要求客户将支票上的付款对象写上他自己的姓名,更在卑诗保险公司(ICBC)通知客户并没有保险时,向前来询问的客户谎称卑保电脑出问题,已经构成明确的“白领犯罪”。
弗拉特金认为陈嘉进专找刚从中国前来、不谙英语的新移民下手。他称陈嘉进为了获得最大利益,甚至诱使这些受害新移民购买价格高昂的保险类别,受害人平均每人付出3000至4000元的保费。陈嘉进更以每月付款的方式,“重复诈骗”这些受害人。
对于辩方律师称陈嘉进并不是将这些钱拿来享受,而是为了家人,以及被自己当时染上的赌瘾所逼。弗拉特金则指就算只是为了家人及赌瘾,仍然是自私的犯法行为。他更认为辩方仅提供列治文河石赌场(Riverrock Casino)附近的大量油站收据,并不足以证明陈嘉进有严重赌瘾。
弗拉特金也驳回辩方律师所提出的有条件刑期申请,强调陈嘉进专找新移民下手,严重抹黑卑保的公营机构形象,有可能让加拿大在新移民眼中,变成“贪污腐败”的国家。他称陈嘉进的行为,也让整个保险经纪业界的操守受到质疑,对其他正直守法的经纪非常不公平。
弗拉特金随后宣判,陈嘉进必须坐监1年,且不得担任任何会经手金钱的职位,也不可进出赌场等场合。在法庭内旁听的被告家人情绪激动,对法官的判决大为不满。
有法庭消息人士指出,弗拉特金昨日的判决并不寻常,因为这类牵涉金钱的诈欺罪案,就算居家软禁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大多都能争取到有条件刑期。他认为昨日的判决非常严苛,有可能是想要警告整个业界,避免出现第2个陈嘉进。
骗15华裔客户 被控40罪
明报/陈嘉进是在2008年秋天开始侵吞多达15名华裔客户的汽车保费,于2009年11月遭到卑诗保险公司的“特别调查”,并于2010年12月被控高达40项诈骗罪。
卑诗保险议会(Insurance Council of BC)也随即介入调查,于2009年11月约谈陈嘉进,随后于2010年8月将他的保险执照“钉牌”。
陈嘉进原本在去年2月初次提堂,不过本人却未有现身。法官则因为无法证明法院确实执行陈嘉进的传票,因此并未发出通缉令,仅将初次提堂时间延至3月。
陈嘉进随后在去年8月,承认40项控罪中的25项,包括19项诈骗、4项偷窃,以及一项伪造文书的罪名。控辩双方在准备好判前报告后,原订于去年12月底宣判,但最后延至昨日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