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6/严打街头乱贴广告 倡重罚5000元

明报/街头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路口草地上插?的广告牌,都是有损市容的垃圾物品,但现有的法令和市府附例对此都显得无可奈何。万锦市议员肖尔(Howard Shore)为此向市议会提出动议,先动员市民一同清除街头小广告,随后再进一步提出,对乱贴小广告的商户予以高达5000元的重罚。

昨午,市议员肖尔与数位市府附例执法官以及多位义工,在万锦市康山社区的街道穿梭巡查,清除张贴在电线杆和交通标志上的非法小广告,并拔除插在公共地方的私人广告牌。

肖尔表示:“贴在电线杆和交通标志牌上的小广告肯定是非法的,而插在草地上的广告牌,如果是在自家物业的草地上,那还可以。如果插到了公共区域,那就违法。”

他同时也指出,对于张贴在电线杆上的“车房大平卖”广告,会高抬贵手,因为这些广告的主人过两天自己就会取下;此外慈善组织筹款的小广告也不在清扫之列。

“这些贴满了电线杆的小广告,显得非常丑陋,而且会令司机的注意力分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市府目前会不时派人清理,但城市那么大,人手肯定不足,怎么办?”

对此肖尔认为,现在对这些贴非法小广告的商家都没有处罚方式,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如果改用重罚的方式,让他们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就不会再去张贴小广告。”

第一种处罚方式,是对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张贴小广告的定性加重。“希望能将其定为破坏行为,如果这一点能够通过的话,根据现有的附例,破坏公共设施的罚款最高可达5000元。”

另一种处罚方式则根据广告牌的数量而来。“我建议对每一张小广告或广告牌处以250元的罚款,贴得愈多,罚得愈重。要是发现10张,那就是2500元,100张,2.5万元,这样的重罚,谁都承受不了。否则的话,市府的工作人员今天撕下来,明天他又会贴上。”

据肖尔表示,目前还是在动员市民参与清除小广告的阶段,同时也安排专人做研究,看上述这两个想法是否与宪法的言论自由权利相抵触。估计研究会在今年9月初左右完成,届时供万锦市议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