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31/市议员建议取缔公路非法广告牌

星报通讯社电/市议员莫斯高(Howard Moscoe)表示,多伦多应该严格取缔401及400高速公路两旁的40个非法广告牌。

莫斯高在周四告诉传媒,商用物业东主出售广告权给第三者已经违法,物业东主可以宣传自己的生意,却不能把广告空间卖给别人推销消费品。他提到,非法广告上的产品包括Corona啤酒、日产Altima房车、罗渣士流动电话等。

安省及多市都禁止公路旁出现不属于物业东主的广告,但由市府负责执法。担任执照及标准委员会主席的莫斯高说,问题在于市府检查人员分身乏术,而执法不力令人心存侥幸,许多人公然蔑视法纪,以为附例只是虚应故事而可以任意违犯。他指出,出卖广告空间每月可收入1,000元,所以物业东主莫不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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