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39/业主非法索要6月至1年“租金按金”

藉口新移民无信贷及就业纪录

星岛日报/新移民伊斯林(Rafiqul Islam)在密西沙加租一个小“寡佬”柏文单位需预交8,600元租金。

很多好像伊斯林的新移民都不知道加拿大有租客权利的法律保障而遭业主索取多达一年的租金作保证。业主的理由通常是新移民没有信贷或加拿大就业纪录。房屋倡权人士说此举是非法的,并提出安省租务法例存漏洞,省府又没有积极执法,导致新移民不断遭剥削。

都会租客协会联盟的丹德(Geordie Dent)说:“非常不幸地,有一小撮业主利用新移民不认识法律与不了解租务情况而剥削他们。最大的问题是当我们知道时他们已缴付租金搬入居所,他们不想制造不和而失去居住单位。”

多伦多有100万租客,一半是移民。都会租客协会联盟经常收到移民询问关于业主收取相等于6个月至1年租金的所谓“租金按金”问题。丹德指出有一个个案显示新移民被预收36,000元按金。

安省租客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允许业主收取首月与最后一月的按金,并规定他们需把政府的租务资料交给租客,确保租客知道权利。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