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5/多伦多救护员集会 争取“必要服务员工”地位

星岛日报/多伦多急救中心(EMS)雇员还需要等待更长一点的时间,才能知道是否将他们列为必要服务(essential service)员工。

市府行政委员会周二举行会议,决定暂缓就此事辩论与投票,直至下次会议。

行政委员会请市府职员就将EMS列为与警员、消防及公车服务一样的必要服务的好处及不利因素准备一份报告。

给予急救人员以必要服务员工称号将可消除未来罢工或关闭工作场所的可能性,并通过有约束力仲裁解决劳资纠纷。

急救人员与EMS支援性员工周二上午在市政厅外集会,试图让人们认识到他们所提供服务的必要性质。

市府目前正在协商与包括急救员在内的户外员工的新合约。

目前在安省,多伦多是唯一未将急救人员视为必要服务员工的城市。

资料来源:CP24

救护员指若列非必需服务 恐危害市民性命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报道/多伦多救护人员周二要求市议会把救护服务列作必需服务,但行政委员会押后决定。有华裔救护员认为,若不列作必需服务,恐怕会危害市民的性命。

曾在多伦多做过救护员,现时是另一个地区救护员的黄先生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救护员应该列作必需服务,并质疑为何这些关乎人命的工种不是必须服务,反而多伦多公车局就是。他入行后才知道,救护员不是必须需服务,自己都感到诧异。

多伦多代表救护员的工会与市政府的劳资谈判一但未能达成协议,2月初可能出现市府停工或工会罢工的情况,届时救护员就会只有八成半人上班。

人手不足吃饭也没时间

黄先生指出,他约一年多前在多伦多做救护员时,人手己经不够,救护员越来越忙,他大部份时间,连12个小时一更的吃饭时间都没有,很多时要在车上吃饭,或者一边执东西,一边吃。

他认为,若多市一旦在二月初只有8成半救护员维持服务,奉召回应的时间会很慢,威胁市民性命。

他承认,虽然未必每个救护员的奉召都关乎人命,但若遇到有一次急须救护员即时到场,例如是有人心脏病发,而救护员又未必能尽快到场,就算是一、两分钟都会是能否救到病人的关键。

周二在市议会外集会的多伦多救护员协会主席麦贝迪(Geoff MacBride)向该节目表示,由于警察与消防有数百年历史,但救护员这类紧急服务就只有约40年历史,而立法程序没有配合这个转变,因此出现救护服务不是必需服务的情况。

黄旻南:八成半救护员已很好

行政委员会成员兼市议员黄旻南接受CP24电视台访问时表示,就算只有八成半救护员都已经很好。

但麦贝迪就反驳,目前多伦多救护员人手短缺,大部份时间都符合不到有人心脏病发时,要在8分钟59秒内到场的标准,多伦多员工在上次工业行动时,救护人员要用12至13分钟才能到场,处理这类紧急事故。

黄旻南又指出,若把救护服务列作必需服务,合约可能交由仲裁,会增加市府的成本,影响市府提供服务的灵活性,并举例市府未必能改变终身工作保障的安排。

但麦贝迪说,他们的薪酬及福利已经很丰厚,不是想藉此要加薪,他们只是想继续为市民提供救护服务。

他又说,就算仲裁都未必一定等于人工会增加,仲裁只会在劳资谈判有纠纷时,才会交由仲裁,过往的类似例子也只有9%交由仲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