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4/外籍同性婚姻 加拟修法承认

世界日报/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13日表示,联邦政府打算修改法律,以便让在加拿大结婚的外国人的同性婚姻在加拿大也算合法。

倪可森13日在多伦多的加拿大俱乐部讲话时指出,联邦政府认为这些婚姻应该被界定为“有效”。

联邦政府在两名外国女同性恋离婚遭拒上表现出来的立场,致使民众开始质疑居住在国外但在加拿大成婚的数千对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

联邦政府律师在呈递给法庭的文件中声称,两名外国女子不是加拿大人,因此她们不属合法成婚。

批评人士指责哈珀的联邦保守党政府打算重修法律,以便使其符合保守党的右翼思潮。

倪可森13日在多伦多加拿大俱乐部演讲时说:“法律方面的漏洞给当事人造成痛楚和混乱,是不公正的。”

两名2005年12月在多伦多成婚的外国女同性恋者在安省申请离婚,她们已经分居两年,一人在美国佛罗里达州清水镇(Clearwater)居住,另一人在英国伦敦居住。她们的婚姻在佛罗里达州不获承认,在英国也不获承认,因此她们无法在任何其中一个地方申请离婚。

她们在安省申请离婚则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安省法律规定,当事人任何一方须在离婚前至少在安省居住满一年。

两人已经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告以上法律规定违宪。

星岛版:联邦拟修法 保障外国“同志”婚姻

星岛日报/联邦司法部长倪可森(Rob Nicholson)表示,政府会修改法例,确保来自外国、在加拿大结婚的同性恋人士可以令他们的结合在加拿大获得承认。

倪可森说,政府的看法,是这些婚姻“应该是有效的。”他周五向多伦多加拿大会所(Canadian Club of Toronto)演说时说:“政府会修改民事婚姻法,令任何在加拿大进行的婚礼,虽不获一对新人原居地承认,仍可获加拿大承认。”

倪可森宣布政府的意向时补充说,“这疏漏对受影响人士完全不公平。”

两名外国女子在安省申请离婚,联邦律师对权利宪章的阐释,令数以万计来自美国及其他地方的同性恋者在加拿大的结合都没有效。

英美女同志安省申请离婚

上述申请离婚的一对女子2005年12月在多伦多结合,两年前离婚;一人住在佛罗里达州,另一人住在英国伦敦。

她们的婚姻不获佛州或英国承认,结果不能在原居国申请离婚。两人在安省申请离婚也有障碍,因为法律规定,至少其中一人须在省内居住满一年。

她们已就这条款在安省高等法院提出宪法挑战。

资料来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