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0/高院将裁决设全国证监是否合法

(渥太华19日加新社电)联邦最高法庭将作出裁决,渥京政府介入一些省府的事务,设立全国证券总监,做法是否合法。

最高法庭周一说,证券监管以前认定是省府权限,渥京现在要监管证券事务,法庭要裁定此举是否合乎宪法。

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2006年刚上任,即提出单一监管的想法。当时安省是唯一支持他的省份,经过漫长的研讨程序,费拉逖赢得几个省份的支持。

但魁北克省、阿尔伯达省和缅尼托巴省坚决反对,卑诗省和沙斯卡寸旺省没有明确立场,费拉逖决定寻求法律意见,由法庭裁定联邦可否设立全国证券总监。

费拉逖坚称,单一的监管制度,对追查和检控造假者更有效。他说:“那些搞证券欺诈活动的人,会面对更严厉、更全面的体系,没有钻空子的机会。”

渥京的立场获得多数全国商业团体、一些国际团体支持,比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但反对者说,美国实行单一监管制度,却未能在2008年避开引发全球经济衰退的次贷灾难。

魁省和阿省的上诉庭已经裁定,渥京计划立法设定全国证券总监,已践踏省府管辖权限。

但阿省财政厅长利普特(Ron Liepert,左图)最近接受访问时说,如果最高法庭反对省府的立场,他们乐意与渥京合作。不过,并非每个省都愿意合作,特别是魁省,立场丝毫未有软化。

目前的立法不要求全部省份加入,它的目的是建立全国监察人员,让愈多的省份加入,大门也随时为其他省敞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