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6/部长都曾误读?申请“超级签证”家庭总人数应如何计算

明报/针对父母或祖父母“超级签证”申请时,家庭总人数应如何计算。移民部发言人那迪欧(Johanne Nadeau)昨日回覆本报查询时明确指出,除了担保人在加国现有的家庭人数外,欲担保来探亲的父母或祖父母也需要纳入计算。即早前移民部早前公布最低家庭人数一人,其实“并不存在”,家庭人数最少应为两人,收入要求最少为27,674元,并非公布所指一人家庭的22,229元。

移民部虽然已在12月1日公布父母或祖父母“超级签证”申请细节,但不少申请人对于担保人的“家庭总人数”应否将在中国的父母或祖父母列入,说法不一,令申请人无所适从。

来加父母亦须包括在家庭总人数计算

“总人数计算”是非常技术细节的问题,即使连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在12月1日对族裔传媒的电话会议,被问及担保人如何才能达到收入要求时,他更举例,如果担保人为单身,则需要达到22,229元的收入要求,五口之家需要达到46,850元的收入要求。

此例子很快即有担保人注意到,原来移民部“超级签证”的申请指引中,具体提到家庭总人数的计算,必须将被担保前来的父母或祖父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为单身,欲申请一名父或母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两人,必须比照两个人的收入要求,为27,674元,而非康尼举例所说的22,229元。

移民部发言人那迪欧昨日回覆本报查询时指出,根据规定,家庭总人数必须将担保人,即发出邀请父或母等前来探亲的人(inviter)、担保人配偶、担保人的未成年子女、被担保前来同住的家庭成员,均计算在内。

她举例,如果一名单身担保人,在加拿大无配偶及子女,欲担保一名父或母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两人。如果是担保人有妻子,又生育两个未成年孩子,又想担保父母两人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6人,必须达到每年收入52,838元的收入要求。

由此推算,即家庭的最少人数应为两人,一人的定义根本“并不存在”。而最低的收入要求,也应为两人家庭的27,6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