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超级签证后日起接受申请

来加探亲长者医疗问题势困扰移民家庭

明报/移民部将在后天起(12月1日),开始受理父母及祖父母最多10年有效期“超级签证”(Super Visa)的申请,但有移民律师在最新一期出版的《加拿大律师杂志》(Canadian Lawyer Magazine)发表文章,对“超级签证”的实施表达忧虑,并认为移民家庭有可能会就持签证到来的父母,应该留在加拿大或返回原居地接受医疗照顾,面对两难的痛苦抉择。

移民部昨日发出新闻稿提醒民众,“超级签证”将在12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移民部的网上也发出公告,表示移民部将会在实施日期前公布申请表格及申请条件等细节。移民部网址为www.cic.gc.ca。

即使“超级签证”将在后天实施,移民律师们对于“超级签证”实施的利弊仍在“争论不休”。

认为新措施对移民及整个加拿大有好处的律师包括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早前在国会作证时说“他的客户多数都只想短暂来与子女同住,并不想成为永久居民”,又说“相信会有20%已送件的申请人,会在“超级签证”推出后撤回父母移民申请”。另一名移民律师巴提(Roger Batti)也说“10年多次签的探亲签证,对想尽早团聚的父母大有帮助”。

不过,移民律师尼斯(Jennifer Nees)昨日在《加拿大律师杂志》发表文章说,新签证的好处不过是延长父母的居留时间,但延长居留却没有身分,对移民家庭不管已是公民,或仍只是永久居民,并无正面影响。

尼斯表示,“超级签证”让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到加拿大探亲,一次停留最多2年,有效期可达10年,让他们在本地生活消费,但无论停留再久,加拿大都不是他们的家,他们并不算真正与子女或孙子女团聚,也无法永远与下一代在加拿大共同生活。

她说:“他们还面临一旦生病需要接受长期照顾或治疗时,应该留在加拿大或是返回原居地的不确定性”,而这些不确定性,不仅困扰计划前来的长辈,亦困扰那些担心长辈健康的移民。

尼斯认为,向来“家庭团聚移民”(family sponsorship)对加拿大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已取得一种均衡状态,也就是,加拿大希望吸纳全球优秀有发展潜力的移民,却不能只靠工作机会作吸引,让他们可以申请家人前来,亦是申请诱因,一旦无此诱因,未来会不会影响优秀人才前来,值得关注。

来加居留半年 旅游保险须费500元

明报/移民部对父母或祖父母探亲用的“超级签证”将于后天受理申请,而为长辈购买旅游保险成为必备条件。据本地保险代理提醒市民,旅游保险的性质一般只用在旅游期间的突发意外状况,像一些长辈在未抵加之前已有例如高血压、心脏或糖尿病等,已有的身体疾病,会被排除在理赔范围外,保险一般不会负担长辈到医院看病吃药的费用。

移民部在宣布“超级签证”的措施时曾提到,所申请的父母或祖父母依规定需要通过身体检查,并由在加拿大的子女购买旅游保险才能够申请。

Perpetual保险的张小姐指出,本地国民不少会为前来探亲的父母购买短时间的旅游保险,但现在转成“超级签证”后,是否有关保险要求会有所调整,目前还在等候通知。

张小姐补充,旅游保险计划依不同金额,不同公司有不同内容,详细的保险计划内容,则视个别条件而定。

加拿大旅游保险费率按天计算,属于最基本的计划,每天费用约为两元至三元,若申请来探亲的父母计划在加拿大居住6个月,可能需要支付500多元在购买旅游保险上。

在“超级签证”未实施前,驻北京或香港移民官有可能按个案需要,要求购买旅游保险并提供证明作为申请材料,但在“超级签证”实施后,移民部将要求申请人为父母或祖父母购买足够天数的旅游保险,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