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7/法律灰色地带.藏大麻无罪

星报通讯社多伦多电/法律专家说,最近一项法庭裁决令执法人员很难拘控藏大麻的人士。

不过,大家别因此立即公然吸大麻。

提倡大麻合法化的奥斯古堂法律学院教授杨格(Alan Young)周一说,宽限期可能不会持久,而且这也不会制止警员执法。

他说:“短期内这裁决也许使人无所适从;不过,大家应该谨慎,警方仍然有权检控的。”

上周五,主审29岁朗德(Clifford Lond)藏大麻案的多伦多法官裁定加拿大的大麻法律不合宪章。

朗德于2005年因藏有3.5克大麻被捕,大麻价值是45元左右。

辩护律师麦克利斯特(Brian McAllister)说,2003年准许合法药用大麻的政策是通过公告,并非修改法律或条例的,相等于部门里的备忘录,因此构成法律漏洞,即使没有用大麻医药证书的人,如朗德,都可以吸用大麻。

安省法庭的博伦斯坦法官(Justice Howard Borenstein)同意他的说法,撤销控告。

可引裁决辩护

至少今后两周内,被控藏大麻的安省居民可以引用此项裁决来辩护。两周后,博伦斯坦法官就会提出正式裁判书。

在这段时期里,其他法官可以根据多年前法律含义模糊不清时的做法,保留裁决或者干脆撤销控诉。

麦克利斯特说,虽然这项裁决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其他法官可能会遵循它。

杨格教授说,博伦斯坦法官可以选择废除藏大麻的法例。目前还很难了解这项裁决的重要性,不过法律的基础已经呈现裂痕。

多伦多警队发言人布格殊(Mark Pugash)说,无论有没有裁决,警方依然照常执行职责。

法官指贪图厚利以身试法.越裔种大麻初犯判监禁

星报通讯社/种植大麻利润丰厚,普罗大众不顾自身健康和安全,甚至有琅璫入狱的危险,纷纷在家种植大麻。

纽马克市(Newmarket)法官肯克尔(Joseph Kenkel)在法庭最近一次宣判中指出,市内数以百计从无犯罪记录的居民,被那可能会有巨额金钱的回报吸引而以身试法,参与非法种植大麻活动。

肯克尔判处越裔男子文海飞(Van Hai Phi,音译)拥有和种植大麻及偷电罪名成立入狱9个月。被告此前从未有刑事纪录。

市北恐成毒贩天堂

加国法庭鲜有将非暴力罪的初犯者判处入狱。法官肯克尔表示,他要藉此向公众发出一个讯息,法院不会容忍多伦多市北部地区“成为毒贩和毒品供应商的天堂”。

据了解,文海飞单以种植大麻罪,最高可以被判刑14年。

肯克尔法官表示,约克警区警员去年前往文海飞的房子调查一宗交通事故,意外发现屋内栽种了732株大麻。当时文海飞害怕被捕,跨越后园围栏逃走。

警方在文海飞的房子里,发现多桶化学品和一个非法电表分流器,是要掩饰用来种大麻所消耗的电力。估计安省每年被盗用的电力总值8,500万元。

肯克尔表示,很可惜,只有判处被告入狱,才能阻吓他以及像他一样的人去参与这类回报丰厚的非法活动。事实上,亦有必要判处被控这类罪名的人入狱,让公众警惕,在住宅区种植大麻造成的危害。

警方估计,种植多株大麻,年入逾20万元,所以被称为年入亿元的生意,全国有5万间房屋种大麻,其中多伦多市占1万间。

令邻居受不必要危害

肯克尔指出,该类收入会令其他罪犯垂涎,已有数宗入大麻屋行劫的暴力案件,令邻居受到不必要的危害。

警方指出,曾经种植大麻的房屋通常都会滋生霉菌,有时经清理后会售予不知情的买家。又种植大麻的人通常会让孩子在屋内居住,以掩人耳目,却妄顾孩子的健康。当警方查出大麻屋所在时,通常要穿戴保护衣物和氧气筒入内调查。

肯克尔在宣判时表示,过去7年,警方在约克区曾检控多人,控罪数目逾千,同时关闭820间大麻屋,共有110名儿童在该类房屋居住。

根据警方的统计数字所示,约克区内向来以万锦市(Markham)和旺市(Vaughan)的大麻屋数目最多,其次是烈治文山市(Richmond Hill)和纽马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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