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7/陈国治轰禁鱼翅议员 一知半解随意投票

-陈国治轰禁鱼翅议员 一知半解随意投票
-朱洪恩拖字诀阻禁鱼翅生效
-密市市府若不修订禁翅附例 华商会绝不排除打官司
-朱洪恩将加入禁翅委员会 冀无限期拖延执行附例
-只禁鱼翅 不禁海豹皮?


陈国治轰禁鱼翅议员 一知半解随意投票

明报/多伦多市议会于本周二通过禁鱼翅附例,并促请安省实行全省禁鱼翅。华裔省议员、旅游及文化厅长陈国治表示,这一问题的重心在于鲨鱼是否濒临绝种以及捕杀的方式是否残忍,多伦多市议会不应该对这些关键问题一知半解就随意投票立法,而真正管理这些事务的联邦政府应该出面澄清和纠正。

陈国治表示,他本人并不是“鱼翅捞饭”的追求者,吃或者不吃鱼翅对他并不重要。但他认为市政府应该做它应该做的事情,不适宜做的事情就不应该去做。有关鱼翅的争议,问题的重心不在于是否可以吃鱼翅,而是对两个核心问题的看法尚不明确:其一是目前市场上的鲨鱼是否属于面临绝种的濒危动物;其二是割取鱼翅的行为是否残忍,这两个议题都是联邦政府的范畴。做相关决定和立法,不应该凭感性,数据很重要,事实很重要。

陈国治认为,对于这两个核心问题,究竟本国食用的鱼翅是否来自濒临绝种的鲨鱼,以及是否来自残忍的捕杀方式,公众都不知道。市议会进入联邦政府管辖的范畴,在数据不清、未认清所有资料的情况下,做出禁鱼翅的决定,实属“一知半解,半知不解”。

陈国治表示据他所知,对何种动物、何种鱼类被列为濒危物种,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以及加拿大联邦政府有明确和严格的界定。在捕杀鲨鱼方面,据统计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已经立法,禁止只要鱼翅不要鱼身的捕鲨方式(英文称之为Shark Finning)。加拿大联邦政府也从1994年起就明确立法做出相关的规定,防止捕鲨的方式过于残忍。

鲨鱼产品的进口、自产和出口都由联邦相关部门管理。渥太华容许鱼翅、鲨鱼肉、鲨鱼骨等产品进口,应该有法可依。陈国治质疑道,鲨鱼产品进口到加拿大,在卑诗省可以购买,在大西洋省份可以吃,在安省可以食用,为何突然间在个别城市就不能吃?“如果是残暴(宰杀)回来的,我深信加拿大政府一定不会让它进口。可以进口就应该可以吃。”

陈国治认为,在鲨鱼及鱼翅的争议问题上,他赞同万锦市政府的决定,认为这是联邦政府的范围。法律是联邦政府制订的,捕鲨和鱼类生态的管理是联邦政府控制的,鲨鱼产品的进出口是联邦政府管辖的,省府难以插手。他认为哈帕政府有责任站出来,向全国公众(包括亚裔社区及主流社区)交待有关捕鲨业的资料,解释真相,而并非只表示无意立法禁止鱼翅。

作为安省旅游及文化厅长的陈国治同时表示,禁鱼翅的问题也将影响到加国的经济和旅游业,尤其是安省对亚洲游客的竞争力。近年来从中国到安省的游客增长迅速,今年的增长率达57%,而旅游业中,看风景、购物、饮食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当被问及今后是否还会吃鱼翅,陈国治表示,在法律之内人人都可以吃鱼翅,但奉劝市民不要在法律之外去食用鱼翅。

朱洪恩拖字诀阻禁鱼翅生效
获邀入密市委会提供附例执行意见

明报/密西沙加市华商会代表昨天获邀到密市市议会就禁鱼翅附例反映意见,但代表之一华商会会长朱洪恩则叹谓,市议会只是“意见接受,附例照旧”。他将接受密市议会的邀请,加入市议会的特别委员会,就禁鱼翅附例的细则提供意见,但他自言在委员会内只会力“将附例无限期押后”。

密市议会于本月12日通过禁鱼翅附例,但至今尚未定出实施日期、方案及执法的方法。至于现阶段在密市食用、售卖及藏有鱼翅是否违法,朱洪恩表示,据他昨日从市议会理解,由于市议会还未定出附例实施日期,故上述行为至今未属违法。

朱洪恩昨联同密市华商会名誉会长胡子修在50名支持者簇拥下,到市议会表达意见,重申早前华商会呈交至市议会法律部门的信件内容,包括质疑市议会一意孤行,无视市府法律部门提出市议会无权通过禁鱼翅附例的法律意见,以及批评该附例凌驾联邦法律。

据了解,联邦公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已清楚表明,联邦政府尊重华人饮食文化,暂时不会禁止鱼翅入口。

朱洪恩质疑,禁鱼翅将牵涉国际贸易问题,既然联邦政府都无意禁鱼翅,若鱼翅循皮尔逊国际机场入口加国,负责载货的司机会否因此而触犯法例?对此,密市议会则只含糊其词,表示附例只属象征性。

至于密市华商会会否向市议会兴讼,朱洪恩则称,会先谘询律师意见再行决定。与此同时,他们亦会向国会议员求助。

多伦多华商会也会于今日上午与商户商讨下一步对策,并于日内与康尼会面,反映他们的意见。

多伦多华商会行政总监林绮华承认,市议会通过附例是大局已定,联邦与省级政府亦未必肯干预,但他们仍希望能继续努力,教育加拿大主流社会的公众,华人有食鱼翅的文化之余,本地主流同样有食鲨鱼肉与使用鲨鱼产品。

她又指出,有市议员没有将华人声音带入市议会,呼吁选民下次选举时,应运用雪亮的眼睛投票。

密市市府若不修订禁翅附例 华商会绝不排除打官司

星岛日报/密西沙加市华商会联同数十名华人,昨晨就该市市议会于本月中旬通过禁鱼翅附例再次在市议会上表达不满。而密市市长麦考莲则强调,禁鱼翅附例象征意义多过惩罚管制,并邀请密西沙加华商会代表参与密市禁鱼翅附例谘询委员会,就附例细则问题多沟通和合作,寻求共识。该会会长朱洪恩对密市市政府的回应极表不满。

朱洪恩与该会名誉会长胡子修,昨晨在数十名华人支持下,出席密市市政府的议政例会。朱洪恩在会上陈词,再次向市长麦考莲及众议员表达不满。朱洪恩再三强调,联邦及省两级政府均没有禁鱼翅的法例,而联邦更发牌给渔民合法网捕、出售及进食鲨鱼。在未获联邦及省两级政府认同下,密市市政府单方面通过禁鱼翅附例,是没有法理基础,并且是挑战联邦及省两级政府的权力。此外,他又质疑如果密市禁翅附例一旦落实执行时,是否意味着位于密市在皮尔逊国际机场的海关、分发商及送货司机,在转运过程中暂时藏有鱼翅都要处罚。

密市禁鱼翅的其中一个论点是指鱼翅含铅素高,危害公众健康。朱港恩指出,这论点并没有数据支持。再者,吸烟及酗酒更加危害健康,他质疑密市市府为何不立法在市内一律严禁吸烟饮酒。他表示,市政府无权规管公众要食什么,不准食什么,只可发出劝谕和警告,食与不食是消费者的个人选择。至于说到残忍,屠杀海豹,鹅肝酱的制造同样是残忍。

密市华商会名誉会长胡子修表示,商会及华人都支持环保,以及支持联合国的非法猎杀鲨鱼行为。但这个全球性的问题要由华人一族单独承担及负责,是极不公平。如果要禁鱼翅的,就应该将全部的鲨鱼产品一律全禁。他表示,若密市市政府不修订禁鱼翅附例,华商会不排除会征谘法律意见,与市府打官司。

密市市长麦考莲表示,禁鱼翅附例象征性及教育性多于惩罚。另外,市政府亦已听取法律团队的意见,与联邦法例没有抵触。她表示,虽然禁鱼翅附例已获密市市政府通过,但有关的细则内容仍有待研究执行。密市市政府现已成立一个禁鱼翅附例谘询委员会,广集各方意见,由委员会将意见综合及作出评估后,再呈交市议会考虑。

市议会邀华商会参与谘询

麦考莲表示,密市市政府一直都与密市华商会关系良好,合作无间。就禁鱼翅一事上,市议会及她本人都深知华社的忧虑。所以,市议会诚邀密市华商会参与这个谘询委员会,希望大家加强沟通了解,在禁鱼翅问题上取得平衡,达成共识。

麦考莲更表示,禁翅问题其实不单是市政府的个别动议,更应该由联邦、省及市等三级政府共同推动及制订划一法规。现时只是由密市及多市市政府率先起步,希望日后三级政府就鱼翅问题能够达成共识。

出席会议的一众位密市市议员均强调,禁鱼翅附例是支持联合国的保护海洋自然生态,禁非法猎杀鲨鱼,教育年轻一代保育意识,绝对没有针对某个族裔社群本身的传统习惯,不存在任何歧视问题。

朱洪恩及胡子修会后表示,对麦考莲及密市市议会的立场及回应十分不满。朱洪恩质疑麦考莲指禁翅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惩罚,为何还要花纳税人的钱去研究及征谘法律意见。华商会在征询法律意见后,不排除会用法律来挑战密市禁鱼翅附例。

朱洪恩将加入禁翅委员会 冀无限期拖延执行附例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密西沙加华商会会长朱洪恩周三表示,会应市长麦考莲之邀,加入密市执行禁鱼翅附例的委员会,务求令该市无限期延迟执行附例。有律师认为,华商会有机会控告市政府,但代价可能很大。

朱洪恩周三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在密市议会表达对禁鱼翅附例的不满后,对于市议会邀请他加入商讨如何执行附例的委员会感到气愤,他直言指自己反对有关附例,又怎会协助市政府去执行附例。

但他事后再想深一层,就决定应邀加入委员会,希望藉此想尽办法,去延长执行时间,甚至能够做到无限期延期。他认为,密市根本无权禁鱼翅,也希望藉此挑战密市市府的权力,采取拖得就拖的策略,去延迟执行附例的时间。

有参与密市议会的酒楼负责人曹先生感到愤怒。他说,近几日反而多了客人吃鱼翅,生意额比平日多了15%至20%,这些客人主要是华人,部分人因不满市议会通过禁鱼翅附例,于是偏偏要点鱼翅吃。

朱洪恩表示,密市议会周三表示,目前只能循法律途径挑战附例,他们正谘询法律意见。

可用两理据控告附例

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吴瑶瑶向该节目表示,华商会可以用两个理据去控告市府的禁鱼翅附例,包括市府是否有权禁鱼翅,并质疑有关附例涵盖的范畴是否太广泛,以及有关附例是否与联邦及省政府相关法例有抵触。

吴瑶瑶指出,多伦多的附例禁止出售、拥有及食用鱼翅是否一个太阔的范围。有关附例与另外两层政府保障动物,或渔业控制等法例是否有抵触也值得探讨。

但吴瑶瑶说,现时难以评估有关诉讼的赢面有多大,但估计会是一个漫长及很昂贵的法律诉讼,是否值得去告就不得而知。

她又说,华商会也难以用市府侵犯华人吃东西的自由,去控告市府违反人权宪章,因为它并不符合人权宪章中提到的平等权利。

只禁鱼翅 不禁海豹皮?

世界日报司徒伟群/早在市议员贝梅克、黄慧文今年6月提交禁鱼翅法案时,笔者便推测这种议案将来笃定通过,果不其然,多伦多市议会本周以38票对4 票的一面倒绝对优势通过了禁鱼翅法案。千万别误会笔者有藉此吹嘘自己神机妙算之心,今天能不幸言中,只是比较了解市议会内衮衮诸公心中的那些小算盘而已。

那是些什么样的小算盘呢?当市议员的就是要有政绩,比如挡下会影响当地房地产价值的公寓大楼建造工程,从而赢得选区内选民的赞扬,这自然是政绩。但追求这种政绩,一是可能要与财雄势大的开发商对簿公堂,做起来旷日持久,还不一定成功,二是即使办成了,影响也局限于一个居民区内。如果能发起通过一项具有全市、乃至全国影响的议案,这样的政绩才能广为人知,对以后在政坛上更上一层楼大有裨益。简而言之,最棒的政绩就是要既容易做、又影响大,禁鱼翅法案就具有易行、影响重大这两大特征。

有人以为,发起和推动禁鱼翅案可能会得罪多伦多比例颇高的华裔,其实不然。就如笔者今年初夏在一篇短文中分析过的那样,鱼翅的消费量本来就不多,对食肆和参茸海味行的生意影响大约也就5%,反对的声音预期有限(现在已知道激烈反对者只有华商团体);而且,市议会禁鱼翅法案表决,犹如一次道德审判,投反对票者,可能被人贴上不支持保护生态的标签,拉道德审判的虎皮当大旗,当然所向披靡。

不仅是做起来一气呵成、易如反掌,而且影响又是多么重大,不仅街谈巷议,全加媒体都以显著位置报导,也惊动了安省和联邦政坛,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也许贝梅克和黄慧文等人不满被指打小算盘之说,坚持说他们倡议禁鱼翅完全是出于公心,纯粹是想阻止人类残杀生物和保护生态。那他们为什么不动议禁止屠杀海豹和禁用海豹皮?与捕鲨鱼、吃鱼翅相比,对于加拿大每年以棍棒活活敲死方式捕杀数十万只海豹,世界舆论的公愤大得多。为了显示悲天悯人和高度环保意识,贝、黄是不是应该首先向市议会提交禁杀海豹、不准出售海豹裘皮的议案?如果是从前疏忽了禁捕海豹之事,现在亡羊补牢,再提交这样的法案也不算晚。

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们没有胆量这么做,以海豹产品为生的加拿大裘皮行业,没有只会喊喊口号、发发牢骚的华商会那么好欺负,他们在联邦政坛和纽芬兰及北部数个特区均有强大的政治支持力,恐怕还没等到有议员提交议案,他们的选区办公室已被原住民砸了。谓予不信,贝、黄两位议员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