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5/渥京严法治大麻屋 判监毒犯料增5倍

(渥太华24日加新社电)根据司法部最近公布的研究报告,在大麻屋定罪案件中,大概6人有1人判监。

这个数字显示,联邦保守党政府推行综合灭罪法案,实施最低刑期后,因营运大麻屋而判入狱的罪犯可能大幅增加。

C-10号综合灭罪法目前在众议院委员会审议,在新法下,种植6到200株大麻的罪犯定罪,一律判处最低刑期6 个月。大麻种植量愈大,刑期愈长,可能增加到两年;租用大麻屋者刑罚更重。

司法部这次研究大麻屋案件,要了解判监数字。它在多个省份收集数据,翻看警方数据库的刑事纪录。它比对安省、卑诗省、阿尔伯达省法庭1997年到2005年的大麻屋案件,发现415名定罪犯人当中,只有少数判监。

司法部今年3月30日的报告说:“人们种植大麻,罪名成立,最常见的判罪是罚款(39%),其次是有条件刑期(35%),以及判监(16%)。”

研究人员说,每间大麻屋平均种植253株大麻,最少有两株,几间大麻屋有1,000多株大麻,最多的1间有 3,629株。

报告又说,每10项定罪,约有9项是被告认罪,不是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司法部发言人指出,上述研究与综合灭罪法无关,它只是系列报告的一部分,重点是研究非法物质法案。

联邦政府计划修改刑事法,判处大麻屋经营者最低刑罚。论者认为,法律规定强制刑期,司法系统就会累积更多案件,被告多数会抗辩大麻屋控罪和其他罪名。

司法部研究大麻屋案件,认为在最低刑期新例下,判监者人数可能增加5倍。

但一些法律专家说,检察官在罪名方面有酌情权,种植大麻者人数未必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