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除了面对两名前投资客户提出的集体诉讼,通过法庭要求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外。现时他再要面对另1宗由1名前投资者提出的个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5万元。
唐炜臻与原诉人代表律师昨天出席多市中区的民事诉讼法庭,法官以被告对该项起诉未有作出回应,判他要于11月出席1项接受调查的程序,包括要现身及出示原诉律师要求的财政资料。
代表原诉人的律师行代表Sally Lee向本报称,其实原诉人已于今年1月20日提出该项索偿诉讼,但被告一直没有回答问题及交出所需的财政资料。
唐炜臻则说,由于法官的判决,他会出席11月的调查程序,他愿意交出个人财政资料,但不会交出其公司的资料。
Sally Lee作回应称,倘若被告到时不合作,有机会被控藐视法庭罪名。
上述诉讼的被告,包括唐炜臻、其妻子萧虹及有关属下公司。
最近,唐氏的两名前投资客户,代表于2009年2月25日时唐氏的所有投资客户,委托律师向唐炜臻提出集体诉讼。原诉人已入禀安省高等法院,控告唐氏非法占有、欺诈性转移、欺诈性误导、违反合约及其他非法行为,要求偿还约3000万元的投资总金额。
该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唐炜臻、其妻子萧虹以及有关属下公司。指控内容包括作出不实宣传、夸大回报率、误导公众投资在其操控的庞氏骗局中。并称在2009年的2月,唐炜臻对众多投资者自白他伪造户口内容、输掉投资者的6000万元,到目前为止,这6,000万的大部分仍是去向不明。
唐炜臻吸金个案 先判赔15万
世界日报记者多伦多报导/因涉嫌违法吸金投资而遭安省证监会控告,及因涉嫌诈欺遭到刑事起诉的华裔投资经纪人唐炜臻,继安省高等法院判决其须对投资人之一YOU-SHI LOU做出赔偿。
安省高等法院同时要求唐炜臻,于11月1日向法院提交公司交易及个人帐户往来纪录。
据唐炜臻所提供的安省高等法院判决书中指出,唐炜臻、萧虹(唐炜臻妻)、及名为Weizhen Tang Corporation、Weizhen Tang & Associates Inc.的两家公司,须赔偿告诉人YOU-SHI LOU共15万117.53元,且自今年2月23日起,利息以年利3%计算。
此外,法院同时要求唐炜臻在11月1日须当庭交出其个人名下、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Corporation、Weizhen Tang Associates的银行、经纪交易纪录。
对于此判决,唐炜臻表示,无论法院的判决如何,提告人(YOU-SHI LOU)都是一毛钱都拿不到,因为其个人已经没有钱。即使有钱,也会先被银行领走。
唐炜臻进一步说,推测法院在判决之后还要看银行及经纪公司的交易纪录,其目的只是想从中挖出更多未曝光的投资人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