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周日下午,靠近活湃大道(Woodbine Ave.)的皇后东街(Queen St. E.)上,玩滑板的少年、推着童车的家庭和在餐厅庭院享受午餐的人士,全都瞪大眼睛,观看几十名身着胸围和红色比基尼上装的男子和袒胸露背的女子游行而过。
多伦多警队骑单车警员在旁巡逻,游行队伍由一辆拖着U-Haul拖车的车辆引领,标语写着:“要么全部人都有不着上衣的平等权利,要么所有人都无不着上衣的平等权利”(Equal Topless Rights for All or None)。游行者沿途唱歌、跳舞、或轻摇身体,其中的女性年龄不同,燕瘦环肥。
游行队伍从湖滨大道东(Lake Shore Blvd. E.)沿活湃大道北行,至皇后东街东行,到Lee Ave转南,终点是Kew Gardens的边缘区域,但他们不敢涉足公共公园一步。如果他们进入公园,不着上衣的女性将收到告票,并被罚款。
申请活动被驳回
多伦多市府早前决定,对于美国GoTopless.org加拿大分会组织的这个倡导女性在公众场合有袒胸权利的活动,有些内容违背《多伦多市政法》(Toronto Municipal Code),因此驳回其批准申请。市府客户服务经理罗臣(Mark Lawson)上周接受《多伦多星报》采访时,并未透露该活动违反市政法的哪一部分。
该活动的协调员布莉丝鲍丝(Diane Brisebois)指出,女性可裸露上身合法在多伦多街头行走,却不能涉足公园草地,荒谬绝伦。她说,男人可在多伦多的公园内,大庭广众之下不着上装自由行走,而女性却不能做同样的事情,这是歧视。让游行队伍中的男性穿上胸围或比基尼上装,就是要强调这种不平等。她还称,游行队伍中有些女性戴上天使翅膀,是为了让男性更受尊重。
布莉丝鲍丝续说,如果男性在沙滩上脱了上衣玩排球,不会有人要他们穿上上衣。她形容安省和魁省示威者周日的游行,是改变人们思维的有意义做法。她称:“我们需要教育男性,如果他们看见不着上衣的女性,不要目瞪口呆……,因为这很自然。我们的身体中没有任何部分不纯洁或者肮脏。”
不过,尽管布莉丝鲍丝这样说,还是有很多拉长脖子傻看的人不停拍下她们的照片。事实上,整个游行队伍全程都被一群手持相机的“热心人士”跟随。一名不愿透露姓名但自称来自“怡陶碧谷北面”的男子,“出于好奇心”,带着相机来观看游行。许多人似乎支持该组织的立场,居住在游行路线附近的53岁男子布朗(Jim Brown)说,女性是否穿上衣,应由她们自己决定。一名男子甚至离开他原先所在的露天酒吧,参加到游行队伍中,沿街跳舞,假装弹吉它,并一度称:“今天真高兴。这好像新年和万圣节一起降临。”
布莉丝鲍丝称,该组织明年还会再度申请活动批准。Go Topless同时发起一项请愿,目标是搜集7,000个签名,要求多伦多尊重《加拿大人权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Human Rights)的平等条款,以及安省上诉法院1996年的突破性裁定。该裁定判决贵湖市(Guelph)居民嘉可丝(Gwen Jacobs)无罪,她因在1991年一个炎热的夏日于公共场所脱去恤衫而被捕。该裁定实际令袒胸在安省合法化。
资料来源: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