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7/为何两宗单车引发的意外结果不同?

单车猛撞华妇重伤 华埠闹市逆线冲红灯窜出

明报/一位56岁华人女士,前日上午在多市中区华埠与另外两名亲友过马路时,被一名违规逆行且冲红灯的单车骑士撞倒。华妇的头部在跌倒过程中撞击地面而受重伤。警方表示,伤者的伤势相当严重。与此同时,已经对肇事的单车骑士控以不小心行车造成身体伤害罪名。

据警方交通组新闻官史密斯(Hugh Smith)表示,前日上午10时53分左右,3位华人市民在中区华埠沿登打士街南侧人行道向东行走。走至登打士街夹晓伦街(Huron St.)路口时,3位市民在行人交通灯是绿灯的情况下,沿过街线正常过马路。

就在此时,从登打士街北侧的晓伦街窜出一辆单车,冲红灯穿过登打士街,将那3位华人市民中的一位56岁女士撞倒。受害人倒地时,头部猛烈撞击地面而头骨破裂受重伤。急救人员迅即赶到,将这位生命垂危的受害人送去医院抢救,到目前为止,伤势已基本稳定下来。

肇事者控不小心行车致身体伤害罪

史密斯称,由于肇事的单车骑士在出事时冲红灯,而且是在仅允许朝北单向行驶的晓伦街逆行,事故责任都在他身上,因此警方对那名单车骑士控以不小心行车导致身体伤害罪名。

“这个罪名的惩罚可罚款400元至2000元的,也有可能是最高6个月的刑期。但因为这个控罪不是刑事控罪,而是安省交通法控罪,因此我们不会公布肇事者的姓名。”

2009年8月,来自上海的蒋成黎女士在士嘉堡区坚尼地路近雪柏路的人行道上,被一辆迎面而来的单车撞倒,送医院抢救一天后不幸去世。多市警方经过仔细的调查后,决定放弃对那名肇事的15岁少年提出控罪。

两宗同样由单车引起的严重人身伤害意外,却出现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对此史密斯解释称,两宗意外有许多不同。

“首先,发生在士嘉堡区的那宗意外,肇事少年所骑的单车车胎直径没超过61厘米,符合多市市府制订的附例标准,也就是说,那少年在人行道上骑车没有违规。其次,单车少年与受害人蒋成黎女士相撞时,两人都互相看见对方,都曾试图躲闪,却因为闪避的是同一个方向而最后撞上,因此我们定性为意外。第三,肇事者是一名15岁少年,不能当成人看待。”

而此次撞人重伤的单车骑士,不但闯红灯还逆行,接连违反交通法规,已经为事故埋下伏笔。其次,正常过马路的受害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会有车辆从自己的侧面冲过来,因此责任完全在单车骑士身上。最后,单车骑士已经49岁,是一个完全的行事主体。

为了获得更充足的证据查明事故经过,多市警方呼吁市民提供更多线索,请知情人向交通组416-808-1900致电。警方同时也呼吁市民出行时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