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2/强迫囚犯工作各有利弊

加通社/强迫囚犯干体力劳动,类似安省反对党领袖胡达克(Tim Hudak)所建议的,可以是有效工具,但不要奢望保安工作会做足100分。

胡达克的承诺建议让监犯在社区工作,例如扫树叶、剪草,换取咖啡、健身时间作为报酬。这措施政府的开支是2,000万元,只适用于省的囚犯、刑期低于两年、而刑案以强闯民宅、殴打、贩毒为限。胡达克也表示没有计划在囚犯工作时让他们系上手铐。惩教官员将会商讨细节。

让囚犯在监狱外干体力劳动已不是新鲜事物,在一些省份、在美国部分州份已经实行。卑诗省也有自己的囚犯工作计划,但与安省目前的做法大有分别。 各省大都让囚犯以自愿性质在监狱内的厨房、洗衣房、工场工作。15年前,前省长夏里斯曾实施计划,让低风险囚犯干公路清洁、剪草等工作,但全部没有工钱。

纽约前惩教总长韩马田(Martin Horn)指出,这类囚犯工作计划可以令囚犯刑满获释后较容易融入社会。但他也表示,风险也是会有的。他说:“囚犯会逃跑吗?有可能的。

如果有人说不会才是骗人的。这一点,社会人士要有心理准备。”他补充说,囚犯不会戴上手铐,因为体力劳动不是要羞辱人,而是要让人改过。

渥太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华勒(Irvin Walter)则认为,研究结果显示,囚犯工作计划对防止囚犯出狱后再度犯事没有效用。他说:“为囚犯提供工作,在监狱内外工作,都没有分别;至于防止囚犯获释后再犯事,也是没有用处的。”缅省最近河水泛滥,一些囚犯曾参与制造沙包,巩固堤坝。

华勒曾指出,政府要防止释囚再度生事,应该从囚犯的自身问题,例如酗酒、教育程度低方面出发。

联络囚犯在狱内参与制造业工作,每日可获5.25元至6.9元工钱。卑诗省的囚犯的工钱在1.5元至6.5元不等。韩马田认为,囚犯工作,应获工钱,可以协助他们作财务预算、付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