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5/华裔夫妇藐视法庭重判入狱(3则新闻)

男刑期12月女8月 先后获准保释

星报通讯社电/一对看来身家丰厚但已正式宣告破产的烈治文山夫妇由于拒绝遵从多项法庭指令,因而被裁定触犯藐视法庭罪名,周一被判入狱。该些法庭指令均与多宗1990年代初期的业务往来有关。

蒋杰(Jay Chiang,音译)及蒋克丽丝蒂娜(Christina Chiang,音译)夫妇所获判刑的严厉程度十分罕见。法官在庭上指出,被告2人罔顾法纪,令本身及他们的家人蒙羞。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拉赫丝(Joan L. Lax)周一判刑时指出:“你们完全不尊重及漠视司法制度。你们放弃身为家长教导子女珍惜及尊重司法制度的责任。你们令自己蒙羞,更重要的是,你们同时将羞耻带到在今次事件上绝对无辜的子女身上。”

民事案判监罕有做法

尽管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判处监禁刑期是极罕有的做法,但蒋氏夫妇的个案打破了惯例。

法官拉赫丝判处蒋杰入狱12个月,蒋妻则被判入狱8个月。夫妇2人将会分开先后次序服刑,让他们可以照顾仍在求学阶段的两名儿子。蒋氏夫妇现时仍需遵从他们先前一直漠视不理的法庭指令。

辩方律师柯里(Tom Curry)表示,蒋氏夫妇将会就判刑提出上诉。两名被告在判刑后均被扣押,但2人在周一稍后时间先后获准保释外出。

蒋氏夫妇在2003年首度被裁定藐视法庭罪名,2人当时拒绝遵从6项法庭指令。

法官指出,蒋氏夫妇拒绝交出多份文件,该些文件关乎2人从银行帐户提取巨款并转帐至父母的银行帐户,以及拒绝披露或声称并不知道该笔介乎800万美元至1千万美元款项的下落。

蒋氏夫妇的连串事件可以追溯至1990年代初期,并且遍及两大洲5个国家。他们利用多个假名将数以百万元计款项转到海外,从而逃避还款予生意上的债权人。加州1名法官下令蒋杰及他的1名兄弟偿付970万元予1名供应商,但他们事隔接近10年后仍没有照做。那一年,蒋杰在安省申请破产。在2000年,安省破产信托人代表各债权人获法院颁令冻结蒋杰夫妇及2人父母在全球的资产。

夫妇2人拥有1间1万平方尺房屋、两架名贵汽车,两名儿子均入读上加拿大学院(Upper Canada College)。蒋氏夫妇声称已经破产。

拉赫丝表示,蒋氏夫妇先后藐视法庭指令、利用藐视法庭取得金钱利益,加上2人向法庭说谎及作出不诚恳道歉等不尊重法庭行为,均是他们被判重刑的原因。

法官周一上午颁出判刑后,蒋氏夫妇情绪未出现太大变化。1名男庭警替蒋杰带上手铐后将他押离法院。另1名女庭警则押走蒋妻。

华裔夫妇判轮流坐监

藐视法庭私自调动被冻结千万资产

【明报专讯】烈治文山市1对台湾移民华裔夫妇经营的电讯公司于多年前宣布破产之后,因涉嫌隐藏公司资产而被追债的供货商告上法庭,两人其后因违反法庭发出的6项命令,包括拒绝交出财务资料及私自调动被冻结的个人资产,至少涉及800万至1000万元美金,因而被判藐视法庭罪成。

民事诉讼罕见判囚

尽管本国民事诉讼一向甚少会见到入狱收场,但该案法官昨天严厉判决两人要轮流入狱,男方要首先入狱1年,跟□轮到女方入狱8个月,方便有人在家照顾两名儿子,期间两人所持护照要由法庭保管。

当事人蒋氏夫妇Jay及Christina Chiang的代表律师柯里(Thomas Curry)在判决后向本报称,两名当事人将会提出上诉。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两人于10多年前在其烈市住宅经营Aamazing Technologies Inc.电讯公司,5年内便达至4000万元的营业额,跟□在欠下供货商近2000万元债款时宣布破产,但供货商聘追债公司穷追猛打,提出法庭诉讼来追债,并成功地获法庭发出包括冻结两人资产等禁制令。

上述民事诉讼案的主审法官拉克斯(Joan L. Lax)认为,Aamazing Technologies Inc. 公司在宣布破产前两年的生意额达1500至2000万元,故该宗民事诉讼案就是关于该破产公司的钱去了那里。

曾将巨款转至父母银行户口

蒋氏夫妇Jay及Christina Chiang违反的6项法庭命令包括:他们拒绝交出其破产公司、本人及其父母的信用卡及银行过户纪录单据,但是当法庭发出突击搜查令而在他们的住宅搜获15箱有关文件时,发现他们曾将大批现金转帐至其父母的银行户口,又从其保险箱拿出财物,而当被问及“不翼而飞”的800万至1000万元美金时,他们表示毫不知情。

破产后无工作住豪宅驾名车

两子读私校 学费年达10万

另外,法官指出,尽管蒋氏表示他们近年并无工作,但仍继续拥有其烈市面积有1万平方尺的豪宅,该屋于15年前的买入价是100万元。同时他们仍拥有两部名贵房车,其两名儿子就读著名私校Upper Canada College的学费,每人每年要交5万元。

法官严斥2人说谎

主审法官拉克斯昨天判刑前指出,蒋氏夫妇于2003年被判藐视法庭之后,当时的主审法官曾给予90天期限,让两人就范补过,但两人只曾向法庭道歉,一直未有实际行动,继续违反法庭命令,显示其道歉并不诚恳。

拉克斯说:“……蒋氏夫妇是故意的、长时期地藐视法庭命令,他们不惜说谎,从而在财政上获益,继续奢华生活……”

她续称,两人的所作所为应有严重后果,她的判决也是为了警告国民要遵守法庭命令,否则天下大乱。

根据商业登记文件显示,Jay Chiang和兄弟于1992年,用烈市16街夹利斯里街一带的住宅地址,登记成立Aamazing Technologies Inc.电脑销售公司。

尽管其业务蒸蒸日上,数年的生意额已达至4000万元,但当欠下美国加州供货商Korea Data Systems及其他公司达1960万元,而加州法院下令该公司要向Korea Data Systems偿还970万元债款时,Aamazing Technologies Inc.即宣布破产。

不过,Korea Data Systems公司不相信该公司突然破产,特意聘用代表在安省向蒋氏夫妇追债,并于2000年获法庭发出禁制令,冻结蒋氏夫妇及其父母在全球各地的资产。

法庭认为,蒋氏夫妇曾做过不寻常的现金转帐,包括当法庭发出冻结资产禁令不久,Christina Chiang即搭机到星加坡,并将57.5万元汇款转帐到她母亲的台湾银行户口之内。于1个月后,该笔钱再转帐到联合世界华人商业银行的户口。

蒋氏夫妇的代表律师柯里于两周前向法官提出判刑建议时指出,过往甚少人因藐视法庭而被判入狱,故法官应考虑只判他们做社区服务工作或晚上软禁在家的 “有条件刑罚 ”。若有必要判他们入狱的话,刑期应少过90日,同时可考虑判他们轮流入狱,从而可照顾家中两名学龄儿子。

判轮流入狱方便照顾学龄儿子

柯里说,男事主今年43岁,于1975年到达加拿大,跟□曾在多伦多大学攻读;47岁女事主则就读过台湾大学,于1989年到达加国。

追债公司的代表律师布门菲德(Aaron Blumenfeld) 则要求法官判他们每人入狱1年,才有阻吓作用,但可考虑采用两人轮流入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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