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多伦多市议会规划和发展委员会昨天对去年通过的统一分区(Zoning)附例做出修改,澄清市民的误解,声称市民在自己屋前的车道上,可以任意泊车,数目不受限制。
市府官员昨天表示,市议会在去年8月批准了统一的城市分区规划,但其中居民屋前车道上可以停车的数量,似有模糊之处,以至许多居民解读时感到车道上可停车的数目有限制。
委员会主席、市议员米尔齐昨天称,市府无意就车道上可以停放多少车辆作出规定,只要停得下,市民就可以停在那里。
当然,限制还是有的,例如不可将车停到行人道上,或者部分车身悬在行人道上,也是不许可的。另外不可在草坪上停车。
市府总规划师怀特表示,做出这个澄清之后,人们可以不必担心在自己的车道上停车过夜的问题,包括让客人或者自己的子女等,将车停在自己的车道上,这是合法。
昨天是委员会的决定,还需要下月初的市议会大会作最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