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2/“龙虾失踪”揭逃税 中餐馆东主被罚款1.8万

明报/失踪龙虾”成为打击逃税的线索!联邦税务局从温哥华市中心一间中餐馆购入的龙虾,纪录上只卖出三分之一,揭发酒楼负责人少报收入,逃漏入息税及联邦货劳税。东主黄坤隆(Kun Lung Wong,译音)已经认罪,并在前日被卑诗省级法庭判罚款18,402元,另加6个月缓刑(probation)。

联邦税务局昨日发新闻稿公布,经调查发现,在2005年9月至2007年8月间,Imperial Chinese Seafood Restaurant(Imperial)即“海天皇宫海鲜酒楼”,在28次宴会现金收入中,少报12万6135元,经计算因此逃漏联邦个人入息税16,549元,亦逃漏货劳税7,988元。

税务局执法人员在查核单据时确定,餐馆在宴会上卖出的龙虾数目,只有买进时的三分之一,其他龙虾则告“失踪”,经进一步调查后确定涉及少报收入,达到“瞒税”目的。

及后税务局提出检控,本身住在列治文的姓黄东主,被判罚款18,402元,另加6个月缓刑。税局指罚款是根据所逃税款的75%计算,逃税人士不只要缴回所逃税款,还要加付罚金。

税务局发言人阿尔瓦雷斯(Bradley Alvarez)指出,任何个人不诚实缴纳入息税或货劳税被查出后,不仅要被追回所欠缴的税,还将视情况被罚款,最多是两倍欠税,并且最高可被判5年刑期。

阿尔瓦雷斯并呼吁,过去未报税或未申报所有入息的个人,仍可以自愿补报更正错误,只要税务局还未开始展开调查,纳税人并不会因为自动补报而被处罚,或被起诉。

不过,阿尔瓦雷斯说,自动补报除了缴交所欠的税款外,还需要加上欠税产生的利息部分。

想知道更多自动补报信息,可上网至www.cra.gc.ca/voluntarydisclosures。

记者曾致电该黄坤隆,他表示“不愿回应此事”。

另方面,有从事餐馆行业的人士说,税务局近来对于中餐馆的进货及出货,查得非常严格。

他开玩笑说,若有所怀疑,即使“少一只龙虾也不行”,并称像龙虾或是皇帝蟹这些高档的食材,进货均有纪录可查,要瞒税很难。

业界人士又称,税务局的调查人员除了中餐馆外,对西餐馆或快餐店也一样会严查,以作汉堡的快餐店为例,买入多少面粉,即要制成多少汉堡,也会成为调查线索,眼尖的调查人员,会从此等线索找出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