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9/禁拒为同志证婚 沙省政府服从裁决

(利载拿18日加新社电)沙斯卡寸旺省府说,它服从省上诉庭的裁决,不给政府证婚人选择权,他们不得拒绝为同性恋者办理结婚手续。目前已有3到4名证婚人说,上诉庭作出这样的裁决,他们可能辞职,1人更说明政府只能解雇他。

沙斯卡寸旺省司法厅长莫根(Don Morgan)说,政府会发信给证婚人,通知他们省上诉庭上周的裁决,即证婚人不得以宗教信仰为理由,拒绝为同性恋者证婚。莫根说,证婚人必须服从裁决,不然会丢掉工作。沙斯卡寸旺省有近400名政府证婚人,其中有3、4人已表态,他们可能为上诉庭裁决辞职。

政府证婚人毕尔兰德(Larry Bjerland)则说,他不会自行辞职,政府解雇他好了。他说:“为何我要辞职?我没理由辞职。我仍有权为人们证婚,直到解雇那天,我会那么做。”

省府要求上诉庭审议一项拟议法案,容许证婚人以宗教信仰理由,拒绝为同性恋人证婚。

省府又要求上诉庭考虑两个方案,一是允许所有证婚人拒绝为同性恋人证婚,二是豁免2004年11月前任命的证婚人。

但5人法官小组说,两个方案都不合宪法,等于侵犯到同性恋者的平等权利,歧视他们。

沙斯卡寸旺省拟立法,给政府证婚人选择权证婚,是政府证婚人、虔诚浸礼会教友尼科尔斯(Orville Nichols)全力争取的结果。他在2005年拒绝为一对同性恋人证婚,引起争议。

莫根说,政府认定,它没有理据反对上诉庭的裁决,也不认为最高法庭会作出不同的裁决。他又说,省府找不到其他可行方案。

莫根指出,他预计不会有很多证婚人辞职,如有必要,政府会任命新证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