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2/上诉庭:竞选费上限不能改

推翻低等法院裁决 退税争拗保守党败诉

(渥太华21日加新社电)执政联邦保守党与选举事务署的竞选费争议,安省上诉庭周二推翻低等法庭的裁决,认定政党竞选费上限不能随意改动,保守党无异输了一役。

上诉庭的判词措辞凌厉,它说竞选费设上限,是确保加拿大“平等主义选举模式”的工具,未经国会同意,不得更改。

加拿大保守党基金之前胜诉,保守党可重新填报2004年和2006年的竞选帐目,等于提高过去和未来的竞选费上限,上诉庭周二推翻这项裁决。

法官爱泼斯坦(Justice Gloria Epstein)写道:“不可能有全面的辩论……某些声音人工化扩大。没有公平的竞逐,意味一些加拿大人的意见显然占下风,即使公开言论。”

对于加拿大首席选举事务官梅兰德(Marc Mayrand,图),上诉庭周二的裁决为他出一口气,说明他有理由。多年来,他和总理哈珀的保守党为竞选费争拗。

目前法庭有3宗诉讼,涉及保守党的记帐方式,与保守党的竞选费上限有关联,这宗案件是其中之一。

这宗上诉案牵涉保守党2004年、2006年的竞选费退税,它收到总数近60万元的货劳税退税。保守党坚称,这笔钱等于“双重退款”,它要求法庭下令加拿大选举事务署收回这笔货劳税退税。

保守党发言人德洛雷(Fred DeLorey)回应上诉庭的裁决,指判令激起加拿大纳税人公愤,保守党要抗争到底,告上全国最高法院。德洛雷在电邮中说:“安省上诉庭授权政党拿双重退税,不顾加拿大纳税人的利益。保守党强烈反对,我们会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诉。”

德洛雷说,保守党用信托形式保管大约59万元,“我们就不会动用,上诉有了结果,我们就会归还这笔钱给纳税人”。

加拿大选举事务署在声明中说,裁决确认选举事务署对法例的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