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6/竞争局要求推翻 Visa万事达卡收费规则

指不利商户消费者

明报/竞争局挑战Visa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信用卡,指它们的收费规则阻止同业竞争,不利商户和消费者,要求仲裁庭推翻相关规则。

竞争局关注Visa、万事达信用卡对商户的收费,两间信用卡公司每次征收总交易额的1.5%到3%费用,如果是贵宾金卡,收费可能更高。

根据加拿大竞争专员,这些规则阻止同业竞争,提高商户成本,影响消费者最后支付的价钱。

竞争专员艾特肯(Melanie Aitken)说:“Visa和万事达信用卡的反竞争行为不利商户和消费者,不修改规则,商户接受这些信用卡,仍需承担高成本,消费者还要支付更高的价钱。”

竞争局指出,商户每年要为隐藏的信用卡费用支付50亿元。竞争局已入禀竞争仲裁庭,要求推翻信用卡公司的商户收费规则。

竞争局特别关注的一项规则,是商户不得鼓励顾客使用更低成本的付款方式,比如扣帐卡和现金。根据现行的协议,商户不能建议降低非信用卡结帐的成本。

竞争局希望推翻的另一项规则要求商户接受所有的Visa、万事达信用卡,包括手续费较高的金卡。

根据竞争局,加拿大信用卡对商户征收的手续费,在全球最高。加拿大商户付出的费用,几乎是欧洲、澳洲和新西兰同业的2倍。

例如商户支付3%的信用卡费用,400元的生意需付费12元。如果消费者用扣帐卡结帐,费用只是12仙;如用现金结帐,商户完全没有信用卡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