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7/新附例车房前限泊车 市府接694宗上诉

发展商不满影响新屋叫价 推销难

明报/多伦多市政府于今年10月开始实施新的区分土地用途附例(Harmonized zoning by-law)后,惹起的争议不断,市府已收到至少694宗分别来自私人或商业用家的上诉。而新附例中限制车房前泊车数目的争议,不但引起市民关注,亦令发展商面临挑战。新例的规定既直接影响房屋定价,亦令发展商难以推销新屋。

新附例限制新屋车路的泊车数目,单车房前只能停泊一部汽车,不能并排停泊两部;双车房前亦不能并排停泊超过两部汽车。这附例令来居民不便,亦令发展商在售屋时遇到困难。

新屋少一车位 叫价低5万

发展商Eurodale的经理Brendan Charters表示,按新附例要求,单车房前可泊车的合法车位只属一个,故即使前后有足够空间停泊超过一个车位也好,发展商向准买家兜售时,亦只能表明车路只有一个车位。

“一个住宅单位,少一个车位,叫价便低一些,相差可达5万元。当然愈接近市中心,差价就更多。”Charters说。

发展商面对另一个难题是,在旧区若一间旧屋重建,便要依循新附例,但同区一些旧屋则因先辈权而获得豁免。结果同一地区,车路泊车数目要求不同,对新屋业主便很不公平,亦因此而大大降低了新屋的吸引力。

他认为多市很多市民仍需倚赖私家车代步,新附例只会令市民被迫将汽车停泊在街道两旁,最后反而对街道交通不利。

据了解,多伦多在6市合并前,每个市府各自均有一套附例,如今市政府推出新附例,目的就是各市的附例简化及统一起来。但发展商Sothebys International Realty的Richard Weldon则表示,这反令情况变得复杂,早已适应合并前各市府附例的发展商反觉得无所适从。

“一些兴建计划于新例生效前,已获得批核,但仍未动工,现在有了新例,令这些工程进退维艰。”Weldon说。

他认为,新附例当中,太多漏洞,有很多细节供市府演绎的空间太多,发展商很难适应。

“市府的附例收得愈来愈紧,无法灵活应变,这将令发展商生意难做,最终只好转移至万锦市、烈治文山市等附例较松的地方。”Weldon说。

安省建筑业及土地发展联会市政顾问Danielle Chin表示,新附例确引起业界人士密切关注,694宗投诉中不少来自建筑业界人士。届时,安省市政委员会(OMB) 将就有关投诉进行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