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服刑3年半 即可申请假释
(安省宾顿5日加新社电)多伦多地区18土生恐嫌案,其中1个头目周一判监16年,扣掉已监禁的时间,他多服3年半刑期,即可申请假释。
主审法官表示,被告有可能改过自新。
法庭听取证词,得知26岁被告阿默(Fahim Ahmad)号召恐嫌集团成员,表示他们的目标是渥京国会大楼、电网和核电站。他也在安省野外地区开办训练营,评估他招募的人员。阿默在审讯中期认罪,罪名包括参与恐怖团体、进口武器、指导同案疑犯为恐怖团体参加活动。法官周一判刑,指阿默在候审期间关押4年多,当作服刑8年半,他服刑3年半,即可申请假释。
安省最高法庭法官道森(Justice Fletcher Dawson)表示,他在量刑时考虑到阿默被捕时的年龄,他没有犯罪纪录,以及悔罪证据。
此外,他考虑到阿默、他的妻子和岳父所写的信件。检察官建议法官判阿默入狱18年,辩方要求大约12年刑期。
阿默周一面无表情地坐在法庭上,听法官宣读判词,但随后转身向支持者微笑。他向法庭呈交信件,表示他在多伦多监狱羁留期间,与其他宗教的人接触,开始尊重别人的信仰。他宣称,已重新评估自己的目标、对伊斯兰教的理解。
法官表示,阿默妻子在信中说,她和丈夫会送孩子上公校,而不是伊斯兰学校。
阿默的岳父在信中表示,他为阿默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他的女婿承担责任,从中汲取教训,他感到欣慰。控方律师麦克尔森(Croft Michaelson)表示,他对法庭裁决结果感到满意。“我们对社区发出有力信息:加拿大不会容忍这种罪行,它反映出罪行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