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5/地产新例今生效 屋主有权选择低收费服务

(纽芬兰省圣约翰斯24日加新社电)联邦竞争局与地产业达成的一份协议,周一获加拿大各地101个地产代理委员会代表确认。

从周一起,业主出售房子,可以拣选地产经纪提供的某些服务,缴付选定服务的费用。

竞争局和大约10万个地产代理的代表加拿大地产协会(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谈判数月,终于达成协议。

地产业周日确认的协议10年有效,从周一起,协议有法律约束力,违者要严惩。

地产业代表投票确认协议,竞争专员艾特肯(Melaine Aitken)说:“加拿大地产协会成员投票,支持这项协议,我感到高兴。在加拿大业主方面,协议保证他们有自由,可选地产经纪某些服务,只缴付那些服务费。”

加拿大地产协会主席帕赫德(Georges Pahud)也欢迎投票结果,他说:“全国的地产代理委员会和协会经过仔细考虑、思考,支持这项协议,我们感到高兴。”

根据相关协议,加拿大地产协会同意,如果地产代理商的意愿是提供纯粹的楼盘启事张贴服务,地产协会的规则和会员的规则不能拒绝、歧视它们。

竞争局一直代表地产代理和消费者,争取更有弹性的服务,它向加拿大地产协会施压,要求修改“反竞争”规则。

但专家说,地产代理收费一时不能降低,因为地产业由手法传统的经纪主宰,他们不愿意改变营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