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3/高山律师称中国曾发引渡文件

质疑部门滥用遣返程序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韩雪梅/高山代表律师沃尔德曼(Lorne Waldman)周四指出,根据网上蒐集的中国方面报道推测,中国政府曾向国际刑警发出「红头通知文件」(Red Notice),要求加国遣返高山。而加国政府由於某种原因,没有使用引渡程序,而决定使用遣返方式,这是滥用移民程序。

周四聆讯,高山代表律师和移民部律师对专家证人马丁(David Martin)进行交叉提问。马丁拥有28年律师执业经验,主打引渡官司。他指出,目前加国与50多个国家签订双边引渡协议,这不包括中国,但加中签有司法互助协议。

马丁作证称,即便两国没有签订引渡协议,也可签订特殊引渡安排。据他所知,加中间从没有签订过特殊引渡安排,加国也没有与其他国家签订过引渡安排。

应作引渡而非移民程序

沃尔德曼发出连串提问,试图確立中国政府曾要求引渡高山,应该走引渡程序而非移民程序的观点。他展示中国政府早前向高山发出的拘捕令,询问马丁这是否要求引渡的那种文件。马丁表示,各国司法制度不同,但该拘捕令是要求引渡的那种文件。

沃尔德曼还出示一份中国《人民网》1月27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作为证据。这篇题为「中国要求加拿大引渡从中国银行盗取10亿元的银行职员」的报道说,中国公安部已经要求加拿大引渡高山,且高山及李东哲已在加国警方监视之中。

马丁作证说,外国向加国提出引渡要求,通常会向国际刑警发出红头通知文件。被要求引渡的人会被临时拘捕,要求引渡国家有60天时间提供相关文件。之后加国的国际协助小组將审阅所有文件,决定有无足够证据启动引渡程序。如果受权进行,加国司法部长將决定是否签发引渡令。他指出,如果出於引渡目的使用移民程序是不合法的。

沃尔德曼聆讯后表示,早在高山被捕前,中国媒体已经报道中国要求加国引渡高山。他认为,中国曾向国际刑警发出要求引渡的红头通知文件。希望裁判官能批准公开加拿大边境局调查员沙普卡(Cheryl Shapka)的部分文件,或许能从中找到证据。

他称,好似赖昌星案,中国想赖昌星回到中国,却从没有要求引渡,而是使用驱逐程序。中国可以要求引渡高山,而高山有权对引渡决定进行上诉。这番程序要全部完成,可能要1年,也可能长达5年。只不过他不是引渡法律师,日后高山若打引渡官司,他会推荐一个好的引渡法律师。

专家证中国要引渡高山

国际刑警发红色通缉令

【明报温哥华专讯】加拿大引渡法律师马田(David Martin)昨日担任高山指移民及难民局滥用移民法的聆讯,作证时指出,国际刑警早已根据中国请求,对高山发出最紧急的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红色通缉令的唯一目的,即是协助请求引渡罪犯的国家,捉拿罪犯,等于中国正要求引渡高山。

高山律师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亦举出今年一月中国人民网的新闻指出,中国公安部发出消息,已向加拿大要求引渡高山,更是中国早已展开要求加拿大引渡高山程序的有力证明。

高山代表律师瓦尔德曼称,事实证明,中国政府真正的目的是在刑事引渡高山,那就应该照□引渡法程序进行。根据加拿大引渡法,即使像中国与加拿大没有引渡协议,可经两国特殊安排,完成引渡程序,加拿大不用刑事引渡,而是以高山违反移民法,虚报资料方式来遣返他,即是滥用移民法。

昨日担任高山证人的引渡法律师马田说,既然中国要引渡高山,即应循□刑事引渡的办法,要求加拿大依法完成引渡程序,而不是透过移民法,来达到遣返高山、引渡高山的目的。

瓦尔德曼说,愈来愈多证据显示,中国希望加拿大引渡高山,加拿大政府却选择滥用移民法来达到目的,这对高山未来在聆讯时,赢得判决,非常有利。

如果高山真的被刑事引渡,那么,瓦尔德曼说,引渡法予被引渡的个人,层层法律保护,可上诉到最高法院,而像中国如此不重视人权、监狱普遍存在虐待情况,引渡法的律师,均有把握说服法官,不会让点名被引渡的人士,送返回中国,高山自然也享受相同法令保障。

同胞停示威 高山心情好

另外,经历前天一批中国移民举行示威要求将高山遣返,高山和李雪昨日如常出席移民及难民局的聆讯,高山并首度在聆讯打破沉默说:“大家都是中国人,我有什么好说的。 ”对于来自中国的同胞高调要求他被遣返,他欲言又止,言语中显得无奈。

高山和李雪昨日在友人陪伴下到达聆讯会场,当他们没看到示威人士,2人心情都“极靓”,高山还主动向记者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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