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4/加电费惹不满 省府新例规管能源商

须提供电费比较 准取消合约 减终止合约罚款

(多伦多13日加新社电)安省政府明年实施新规例,规管电力零售商,必须提供电费比较,准许消费者取消合约,并降低取消罚款,保护消费者。

能源厅长杜杰(Brad Duguid)说,新规则会“整顿行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信息和保护。论者称,省府此时发布新规则,是为纾缓电费涨价带来的不满情绪。

明年1月1日生效

杜杰说,政府收到大量投诉,民众不满无良零售商的做法。明年1月1日生效的新措施,将令行业更能回应消费者的关注。许多投诉的根源,在于消费者认定私营能源零售商与当地电力公司结盟,以为合约会保证价格低于当地电力公司收费。

安省去年12月引入法例,打击能源零售商欺压和不公正的作法。新规则即来自该项法例。

杜杰说,如有公司不遵守规则,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可处以罚款,甚至吊销其牌照。

零售商必须提供与当地电力公司的费率比较。各地电力公司的能源价格,是由安省能源局制定,并每6个月调整。一些消费者选择与零售商签订合约,以得到固定电价,而不要每年看到电价变动2次。

人们也将有几次机会取消长期能源合约,不用支付罚款,即使是已收到第一份帐单之后。

终止合约的罚款,将减少到电力合约余下年期每年50元,天然气合约余下年期每年100元。

安省最大能源零售商之一Direct Energy说,能源销售商都应尽可能公开透明,回应消费者需求。

2个反对党都呼吁政府保护消费者,新民主党希望政府,禁止能源零售商上门推销。

保守党评论员耶卡布斯基(John Yakabuski)则说,省府发布新规则,是因为电费涨价令民众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