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6/安省无合格普通话法庭传译员

-安省NDP党魁警告后果堪虞
-在野党党领表关注
-法援中心:吸引力不够 司法厅正招聘传译员
-传译员现身说法


安省NDP党魁警告后果堪虞

64万华裔中逾7万人只说普通话

明报/安省新民主党党魁霍威芙(Andrea Horwath) 就现时本省全无考试合格的普通话传译员问题,昨天在省议会质问执政自由党及司法厅长,指出该问题严重,会影响到法律公正。她警告若执政党继续漠视问题的存在,后果会不堪设想。

霍威芙在省议会中说:“为何本省可以全无合格的普通话法庭传译员?现时安省约有64万名华裔加人,其中逾7万人只说普通话。”

她对法庭于去年底开始,一直使用不合格普通话传译员作出评论称:“让我说清楚,现在省民一直用考试不合格的传译员。但我感到此个省府不会容许考试不合格的外科医生去为病人做手术,也不会容许1名考不到牌的机师去驾驶省长的飞机。所以为何可让考试不合格的传译员继续在法庭工作?”

霍威芙上述行动,是由于多市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原应于前天开庭审讯其“捉小偷反而被拘控案”,但由于短缺问题而找不到合格普通话传译员到庭,令该案要延迟至今天开审。

该案主审法官华里(Ramez Khawly)前天在庭上说,由于现时全省只有3名“有条件合格”的普通话传译员,同时该案案情主要涉及日常用语,故他建议接纳已到场的1名去年考试不合格的女普通话传译员。

然而,3名被告的辩护律师林彼得(Peter Lindsay)则坚决反对使用,他指司法厅有规则声明,对于一些“复杂”案的审讯,只可使用考试合格的传译员。只能在极之紧急的情况下,才可用“有条件合格”或不合格的普通话传译员。

安省新民主党省议员科莫斯(Peter Kormos)前天曾到庭听审,他指摘司法厅未有尽责任去确保有足够的合格传译员,例如当收紧考试标准后,应为不合格的传译员提供训练,提高他们重考合格的机会。

他又说,会考虑在省议会中提出私人议案,改善本省全无合格普通话法庭传译员的问题。

在野党党领表关注

星岛日报/安省新民主党领袖贺华丝(Andrea Horwath)想知道何以安省的法庭缺乏合资格的传译员。她周二在省议会质询时段时说:“为何安省缺乏合格的国语法庭传译员?安省的华裔人数超过64万,其中七万多人只会说国语。”

多伦多市店东陈旺因捉拿窃贼而被控,他周二受审,却爆出法庭缺乏国语传译的问题。贺华丝警告说,如果问题不及早解决,恐怕会有后遗症。她说:“这件事十分严重,可能会令司法制度的公正程度受损。”

在回应省府倚靠“未经鉴定合格”的传译员时,贺华丝打了譬喻:“有一点十分清楚:这些人在省府的传译测验中都是不合格的。我敢肯定,省府绝不会容许未经鉴定合格的外科医生做手术,或者未经鉴定合格的飞机师驾驶省长的飞机;但何以他们又容许未经鉴定合格的语言传译员在法庭工作?”

法援中心:吸引力不够 司法厅正招聘传译员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中区华埠超市老板陈旺的案件暴露出安省现时没有经评定为合格的国语传译员后,安省司法厅周二表示,正进行招聘行动,并会与华裔社区组织联络物色人选,去改善问题。

安省司法厅发言人贝尔(Jennifer Bell)周二回覆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 出击》查询时表示,司法厅正进行常用语言传译员的招聘行动,除此之外,也会测试目前一批兼职传译员,他们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间没有考过试。而为了提升考试的成功率,司法厅职员会制定免费的考试准备讲座,并强制新入职传译员参加,及强烈鼓励现职传译员参与。

司法厅也会联络与国语及广府话有联系的组织及社区,确保有潜能的人选知道有关的机会。她又说,司法厅给予兼职法庭传译员25元的时薪,这个薪酬水平对一般省民来说,是蛮好的薪金,并且与联邦移民及难民局,及本国其他地区的传译员薪酬水平相若。虽然司法厅有全职传译员,但兼职传译员是本厅整体计划的一部分,务求在安省提供有效的110种不同语言服务。

不过,多年关注华语传译员短缺问题的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吴瑶瑶,在同一节目接受访问时,对于省府周二的回应仍然不满,表示会继续向省府施压,改善有关问题。

吴瑶瑶认为,省府要聘请全职华语传译员,提升薪酬水平,以及要有一个中央的传译员制度才能解决问题。她解释,能胜任法庭传译员的人必定要中、英文优良,他们可以有其他工作选择,若时薪只有25元,即年薪若四万多元,未必能吸引这些人投身这个行业。

她指出,全省除了刑事案件外,福利申请上诉,人权裁判处上诉等个案也需要华语翻译,未必一定会用法庭传译员,令安省出现不同制度,有不同方法去检测翻译的情况。采用不合资格传译员的后果可大可小,福利申请可能因而被拒,涉及移民的案件可能甚至被递解出境等等,因此她认为,要有一个中央系统去挑选,训练及审核传译员。

吴瑶瑶认为,华语及部分南亚裔语言是经常要用翻译的语文,相信需求足以聘请全职传译员。

传译员现身说法

星岛日报/有法庭传译员昨天表示,其实现时替法庭担当传译工作的除了属于司法部门的员工外,法庭可以聘用外判翻译公司具资格人员及一些“自由身”传译员,据他了解,属于“自由身”及外判翻译公司的人员当中,有些拥有合资格国语传译员资历。

这名曾替法庭担当国粤语法庭传译员接受访问时称,每天都有人在法庭等候担任传译工作,不过一般都不太愿意在刑事法庭任传译,主要原因是法官、检控官及律师在庭上会不停发问,有法官要求传译员不能意译或撮要,传译员等同是同步翻译Simultaneous Interpretation,一般同步翻译工作会由两人同时进行,他们的时薪约每小时1,000元,而法庭传译员的时薪每小时只约30元,因此很多传译员不愿意在刑事法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