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继自由党国会议员胡平藻于今年6月在国会提出私人议案,修改刑事法第494条《平民拘捕条款》之后,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图)昨天也在国会中提出同样私人议案,分别是于修订中加多1句可“在合理的时限内”捉拿小偷。
多伦多圣三一──士巴丹拿选区联邦国会议员邹至蕙,昨天接受本报访问时称,她的修订加多1句可“在合理的时限内”捉拿小偷,是收窄胡平藻提出的私人议案内的定义,规限店东不可等到例如1年之后见到对方时才去捉人。
当被问及上述两人提出的修订,那一项较佳时,“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成员奚治瑾作出回应说,其实两项修订都是差不多,那1项获通过都无问题,最重要是联邦自由党及新民主党都有国会议员提出该项修订。
当被问及多久才是“在合理的时限内”时,邹至蕙说应有些弹性,到时法官及辩护律师会商量多久才算是合理。
减店东捉贼反被控机会
如国会通过邹至蕙的修改刑法私人议案,店东在有适当理由的时候,将会有权“在合理的时限内”捉拿小偷。修改议案旨在删改494条第2章中关于只可以在小偷正在偷窃时才能进行拘捕的限制,减少店东自行捉贼时反而被控的机会。
该项针对店东于无拘捕令情况下自已捉人的刑事法修订部分是:“可以,在合理时限内,不用持拘捕令去捉拿他相信是与其财物有关的犯罪者,或有足够理由下,他相信对方犯罪”(may, within a reasonable period, arrest without warrant a person whom he finds committing a criminal offence on or in relation to that property or a person who, on reasonable grounds, he believes has committed such an offence.)
多伦多Eglinton-Lawrence选区联邦国会议员胡平藻(Joe Volpe),曾于今年6月16日在国会提出修改刑事法第494条同一部分的私人议案,并于当天完成首读程序。
邹至蕙及胡平藻之所以提出私人议案去修改刑法,是因为多市中区华埠金牛城超市店T东陈旺捉贼反而被控事件。
陈旺于去年5月23日,联同2名店员将捉到涉嫌高买的男子的手捆绑,扣留在车内。警方到场后,将陈旺等人检控,至今仍面对袭击和强行禁锢罪名,3人将于10月4日到法院出席审讯。
邹议员是陈旺所在选区的国会议员,她指她会晤过陈旺后同意他的观点,陈旺只是想捉住该名被保安摄录机拍到的小偷,防止他再到其超市偷窃。她指她也听到该区不少店东抱怨指经常有人高买,但报警后,当警员到达时,小偷已逃去无终。
她说:“现时是采取行动保护店东及其顾客的时候,多市社区曾于很久之前已发出该项要求,故是改变的时刻。”
提议业主合理时间内可捉窃犯.邹至蕙期与华社里应外合
星岛日报特约记者杨婉文/华埠超市东主陈旺捉贼反被警方检控的案件促使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邹至蕙(如图)周三在国会众议院引入私人法案,修改刑事法典。虽然私人法案鲜有通过的机会,但邹至蕙说,有信心法案可获通过成为法例。
邹至蕙提出的私人法案打算修改刑事法典494条第二款有关市民拘捕的条款,现行法例为物业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士,可以在有关物业发生罪行时,在没有手令的情况下,采取拘捕行动。
邹至蕙的私人法案就在现行法例之上,加入这些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或一个人在合理理由下,相信有人犯罪,就可采取拘捕行动。
邹至蕙周三接受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引入私人法案后,会在几个星期后提出议案,呼吁各政党支持,把法案提交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商讨。她认为,这个方法快及好,因为既然联邦自由党的国会议员胡平藻(Joe Volpe)也提出过类似的私人法案,估计自由党会支持她的法案。
她补充,周三也向联邦移民及公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争取保守党支持,虽然该党未表明立场,但估计既然康尼曾与陈旺会面,该党也会支持。
邹至蕙续称,就算法案提交司法委员会,也未必会拖延太久,因私人法案最多只可处理60天,若60日内委员会不采取任何行动,法案就会交由国会表决进行三读。
透过签名向各政党施压
但她现时要争取其他政党支持有关法案,暂时未能评估最快何时国会可进行表决。她说,会把九个店主被偷窃而束手无策的亲身经历的资料交给其他政党,并察觉到自己提出私人法案时,不单没被骂,更加得到三名保守党后座国会议员的支持。
邹至蕙又呼吁华人社区与她里应外合,透过签名或请愿等行动,向各政党施压,展现社区的力量,如果齐心合力,相信赢面很高。
一直协助陈旺的奚治瑾律师周三也从多伦多去到渥太华,与自由党及康尼等人会面,并向他们反映她在华人社区听到的意见。
但陈旺的案件将在下周一审讯,奚治瑾说,不知道私人法案是否能直接协助到陈旺,但他的案件反映出这是一个小商户广泛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