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12日加新社电)加拿大保安情报局说,它会使用通过刑讯手段得到的情报,粉碎潜在的恐袭阴谋。
论者说,情报局的立场令人震惊,违反联邦政府指令——情报局不能用残酷手段。用刑讯逼供,既是侵犯人权的野蛮手段,又是不可靠的情报收集方法,因为人们被逼供,为求解脱,通常都会胡乱招供。
加新社获得情报局局长法登(Dick Fadden,图)的参考文件,得悉该机构交换从国际伙伴国警方和其他机构得来的情报,“就算在罕有和极端的情况下,我们怀疑外国机构取得情报的方式”,他们也会交换情报。
文件说,尽管这种资料不允许在法庭提交,指证疑犯,但“政府必须使用资料,在恐怖威胁成形前消除它”。
新民主党公安事务评议员戴伟思(Don Davies)说,这个立场“令人震惊”,与联邦指令背道而驰,政府守则不许使用残酷手法。
该项联邦指令去年公开,它说政府“立场坚定,憎恶和反对任何国家、机构用刑讯手段,达到任何目的”。
它指导情报局,“不要有意使用刑讯得到的情报”,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保证情报局的行动不鼓励、容忍,或者没显露鼓励或容忍刑讯的手段”。
加拿大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nal Canada)总秘书长尼夫(Alex Neve)说,文件显示出情报局的立场,未有“完全否定”刑讯,反而显示它会采用通过胁迫手段得来的情报。
论者说,刑讯手段侵犯基本人权,这种搜集情报的手法也不可靠,因为人们受虐时,可能胡乱作答,减免肉体痛苦。
但文件说,情报局从没默许刑讯手段,认为那是可怖的手段。它又说,如果情报局完全无视一些可用作调查、阻止恐怖袭击的情报,只因情报源自人权名声存疑的国家,国民不会原谅情报局。
文件说,除了与警方通情报,情报局也会将它交给相关外国机构,不过它会设法保证情报用途正当。尼夫说,国际特赦组织并非要情报局无视有关危险威胁的可疑情报,而是要求它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增加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