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1/限1分钟停车熄匙附例通过 公车局反对不获豁免

明报/多伦多市议会前日以24票对13票,通过了最新一项附例,即将“停车不熄火(idling)”的时间,从以前的3分钟减少至1分钟,且破天荒地首次将公车也包括入内。但此举遭公车局反对。

市议员兼公车局前主席莫斯高(Howard Moscoe)力挺该新附例,他表示,反“停车不熄火”附例早在1996年就开始生效,但一直不包括公车,“坦白地说,公车空转等人已经成了我们文化的一部分。”

莫斯高希望新的规定将有助改变这个文化。他说,公车没有理由要在路边或车站停车不熄火,根本不需要这么做。

除了将时间减少至1分钟,新通过的附例还堵塞了过去的一个漏洞,就是无论天气有多冷或多热,都不得停车不熄火。违规罚款是125元。

然而,公车局对新附例有异议,称他们恐怕无法遵守。公车局发言人罗斯(Brad Ross)指出,公车每趟运行中,如果关和开引擎太多次,会损害引擎。

他说:“重型柴油车辆,比如公车和大货车,在熄火以前,需要至少3分钟来让引擎冷却,否则就会损害引擎,特别是引擎内的涡轮。而如果涡轮坏了,起码要花8000元来换个新的。”

他说:“我们需要一个澄清,了解新附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因为我们之前已经要求免除在这1分钟之外。”他继续说:“我们一直以来和引入该附例的多市卫生局都有交流,他们十分理解我们要求豁免的要求。”他称,之前的3分钟包括公车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