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7/省府立法规管退休公寓 恐私营业者损公费护理院

(多伦多16日加新社电)论者说,安省政府拟立法,首次规范退休公寓(retirement home),可能有利昂贵的牟利设施,影响公费护理院服务。

安省自由党政府许诺多年,为全省大约700幢退休公寓修例,法案已进入最终三读前的最后阶段。

省府拟议新例,实施护理及安全标准,并规定订立应急计划、传染病防治措施、审查机构雇员有无犯罪纪录。

法案界定退休公寓为最少6名长者居住的设施,住客多数65岁或以上、无亲属关系,他们购买居住权、需要护理服务。

安省约有4.3万长者入住退休公寓,每月付费1,500到5,000元,某些地方的费用甚至更高。退休公寓与公费资助的护理院不同,那是私营机构,目前没有监管措施。

省府拟立法监管退休公寓,安省注册护士协会(Registered Nurses Association of Ontario)、安省医疗同盟(Ontario Health Coalition)及加拿大公共雇员工会(CUPE)等组织表示关注,它们说最大问题是省府选择的业界自我监管模式。

安省医疗同盟的梅拉(Natalie Mehra)警告说,许多退休公寓属于跨国地产商,这些公司会主导新的监管机构——退休公寓管理局(Retirement Homes Regulatory Authority)。

长者倡权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he Elderly)的沃尔(Judith Wahl)说,法案是一大退步。“它给业者太多控制权,很难保障长者住户。”

代表安省退休公寓业界数千职员的加拿大公共雇员工会说,任由业界自我监管,与“狐狸掌管鸡窝”无异,因为业者会控制监管机构。安省注册护士协会行政总裁格林斯潘(Doris Grinspun)说:“协会很关心这事,新例不能在安省制造长者医疗服务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