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移民申请递表须附语言能力证明

针对技术劳工及加拿大经验类别

明报/联邦移民部昨日颁布移民申请人语言能力证明的新规定,限制申请人要在递交申请时同时提交语言能力证明,并只有一次机会来提交,一旦移民申请遭否决,将不会有第二次再呈交证明的机会。

有移民顾问认为新规定可有助加快审批程序,并确保语言审核的公平性,但有反对党人士则担心,新规定将对英语(或法语)能力不足的申请人不利。

针对“联邦技术劳工”及“加拿大经验”两个移民申请类别,移民部昨日宣布将从下月10日起,规定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表时,同时提交他们的英语或法语能力的证明。虽然当局今次对语言本身的要求并无改变,但该两类别的申请人日后只得一次机会来证明他们的英语或法语的能力。

移民部因此鼓励母语非英语或法语的申者人,选择参加由独立评估机构进行的语文公开试(即是IELTS、CELPIP或TEF)来证明语言能力,而不要使用提交陈词书(written submission)的方法。原因是,虽然当局日后仍会接纳申请人提交陈词书,但申请人则只有一次机会提交证明,如移民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将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再呈交证明。

曾任本国移民及难民局法官的移民顾问江文珊,认为新规定对申请人是有很大的好处,最主要是可有助加快个案批审程序。

她说,由于考语文试,申请人可在递交申请前,已知道分数是否达到要求,可更准确预计到语文能力的得分(语言能力占技术劳工类别的100分总分制中最高的24分)。但反观陈词书,则由移民官在收到申请表后作主观判断,故较难预计成功申请的把握,且处理也需时较长。

移民顾问楼正也同意新规定,可有助加快申请程序。她称,如考试分数足够,移民申请获一次过完成审批的机会较大;相比之下,如写陈词书,语文能力全是由移民官审核,对方若不相信会要求面试。

业内人士指,由于“请枪”写陈词书情况普遍,相信移民部推出新规定,是想取缔这种不公平做法。

有助加快批审程序

移民部昨日称,当局是预期申请人实际具备在申请表上所申报的语言能力,相信新规定将可令申请程序更快捷、更公平及更具效率。

当局称,写陈词书的选择,其实是为母语是英语或法语的人士而设,但一直却被很多母语非英语或法语的申请人利用,由于写陈词书未能充分证明他们的语文能力,故他们往往被要求提交进一步的证明,继而也拖慢了申请程序。

联邦新民主党移民事务评论员邹至蕙认为,新规定无助于本国正急需要吸纳的技术劳工,对于英语能力不足人士,包括华裔申请人在内,尤其不利。她说,并非是英语能力佳的人,才能对本国贡献,故她觉得移民部今次“收紧”条例,对英语较逊色的申请人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