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多市以北Sutton镇23岁男子米德尔顿(Trevor Middleton)涉嫌推华裔钓客落湖,引致打斗、追车失事及该华人的白人朋友终身残废一案,主审法官斯通(Alfred Stong)于上月12日轻判被告入狱两年少1天加3年监守行为。安省司法厅近日正式向上诉庭发信“寻求 ”(seeking leave)对该案判刑提出上诉后,陆逐有社团组织表示支持,继社群权益参研社(Community Reference Group)和大多伦多华人及东南亚人法律援助中心前天大表赞同之后,平权会(CCNC) 昨天也发通告表示支持。
平权会全国主席华文娟称:“该项判刑与案情不成正比,对案发动机涉及种族偏见;案件对受害人的痛苦及对亚裔社区的严重影响都考虑不足。我们对刑期感到失望,故支持司法厅提出上诉。”
平权会指出:“该会过往一直要求警方调查多宗钓客被推落湖事件,希望查出会否与种族仇恨有关。该会曾于2007年10月,与 Georgina镇镇长Robert Grossi会晤,他因而向受害钓友道歉,该地区也因而成立‘平等及多元文化委员会’。过去两年,平权会一直留意钓友遇袭事件,更曾与其他社区联手请愿,要求有更多政客及当地团体参与打击种族歧视事件。”
安省司法厅于上月25日向安省上诉庭发出的上诉申请信中,列出的上诉理由包括:
(1)主审法官误判刑罚,于该案的案情下判处的刑罚“明显不当”(manifestly unfit)。
(2)主审法官未有根据案情的多项严重因素,包括案发动机涉及种族偏见,以及案件的严重后果。
(3)主审法官未有根据案情的道德问题因素,包括被告的故意行动、被告当时的车速、和预计到的严重后果。
(4)主审法官未有考虑到案件对受害人和社区的影响。
(5)主审法官太过考虑到被告年青及无犯罪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