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麦博集团(M P Global Financial Ltd.)及其总裁邓越文,涉嫌无登记下进行证券交易而违反《证券法》一案,1名中国女移民投资者昨天在安省证监会举行的审讯中作供称,她于去年3月向麦博集团追讨归还其5万元本金时,1名女职员叫10多名投资者到该公司开会称,一向与该公司合作做外汇交易的公司,因妒忌该公司赚大钱而停止合作,该公司唯有转与1间欧洲公司合作,但因被怀疑洗黑钱而遭冻结资金,害到该公司周转不灵。
上述是到证监会作供的第五名投资者表示,她投资的5万元是从银行贷款(Home Acquity Loan)得来,去年初因居中国的奶奶有病而急需现金,去麦博集团要求取回本金时,才发现该公司蚀钱,无法向投资者发还本金或利息。
交易纪录多蚀钱
她指出,当时她与其他投资者到麦博集团办公室开会时,1名女职员说该公司情况很坏,而邓越文又在海外。跟有投资者要求看交易纪录,该女职员拿出的纪录,显示大多是蚀钱的交易。
投资者五续称,当时该名女职员说,若该公司宣布破产,大家都不能取回本金。若被告能继续做交易,便能翻身而还款给投资者。
她说:“当我到麦博集团办公室开会时,发现有大批投资者都是同样遭遇,是从他处借钱来做投资的,现时大家都要欠人债项!”
她指出,她于2008年2月9日首先投资2.5万元,她接获的证书收据写明每月可获2%利息,同时可于半年后随时连本带利归还。
她指当时问邓越文:“怎样可保证投资不出问题?”
她说当时邓越文回答称:“我们的公司集资庞大,只用很少部分去做外汇投资,约1%,故不用担心。”
投资者五说,其后她于2008年3月及5月分别再加码投资1.5万元及1万元,一直都能每月收到2%的利息,至去年3月开始收不到利息时,她曾致电被告,但对方指她的投资不多,叫她到4月再致电找他。
她续称,其后于去年6月被通知开投资者大会时,被告及其律师都无提及已于4月13日被证监会禁止该公司及他继续做投资。
另1名中国男移民投资者六昨天作供称,由于该公司有职员指该公司与1间大银行合作,故能保证定能取回本金,又说随时可取回本金。另外,他感到1年获12%回报的投资是办得到的,他才于2008年11月向该公司投资了1万元,每月获取1%利息,但他连续2个月获得利息之后便出事。
上述2名证人都说,当被告与其律师于去年6月开投资者大会,要投资者签名要求证监会不要禁止麦博集团继续进行交易,同时签名同意麦博集团是向投资者“贷款”而不是“代作投资”时,2人都没有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