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4/司机欠缴泊车罚款达1亿,报告建议市府加强收回

明报/多市议会昨天通过市府审计师有关加强收回泊车罚款的报告。审计师的报告建议市府进一步改善泊车违章罚款系统,可以减少未收回的罚款。

市府总审计师格雷费斯(Jeffrey Griffiths)表示,市府对违章泊车开出告票,目的是阻吓类似的行为。不过,近年来市府开出告票的数量虽然增长有限,但金额则有猛增的趋势。

和1998年开出告票260万张、罚款额6300万元相比,2008年开出的告票为290万张,增加了12%。金额则达到1.1亿元,猛增75%。

通常市府开出的泊车告票,当年可收回60%,到第二年再可收回20%。此外,市府会取消15%,另外5%则未能收回。

市府官员取消罚款的原因不少,审计师发现,2008年市府取消42.5万张泊车罚单,金额达到1800万元。报告认为这方面有两大原因值得深究。首先是当执法人员开告票时,司机赶来将车开走,使官员被迫取消未开完的告票。

由于执法人员现在使用掌上电子设施开告票,因此虽然没有开成也会记录在案。审计师建议,市府应向省府要求修改法例,使执法人员在开完告票来不及当面送达司机时,可以邮寄给他们。邮寄的告票也应有效。

格雷费斯指出,市府被拖欠的泊车告票数量不少。截至2008年底,被拖欠的泊车罚款高达1亿元。

报告认为,市府应想办法增加收回罚款。一是要加强和省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严格执行有罚款未付的驾照不得更新的做法;二是市府应加强监督所聘收数公司的工作。迄今为止,市府所聘的收数公司仅追回7.5%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