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移民投资8万 称获保证月赚3厘息
明报/麦博集团(M P Global Financial Ltd.)及其总裁邓越文,涉嫌无登记下进行证券交易而违反《证券法》一案,1名中国女移民昨天在安省证监会举行的审讯中作供称,她于前年向麦博集团总共交了8万元作外汇投资,获答应每月赚取2至3%利息及于半年后便随时可连本带利归还。她于去年总共获5000元利息之后,曾要求交还本、息,但该集团未能交出。
该聆讯主审法官利特(David Knight)昨天发禁令,禁止传媒报道上述证人的身分。
该名从中国移民加拿大有7年多的女证人作供表示,她是通过朋友而知道麦博集团会拿顾客的钱去炒外汇,投资最少要1万元,通常每月会有2%利息。
她说,她于2008年4月首先投资3万元,获答应每月会获2%利息,而被告更对她说,若投资3万元以上更可每月获3%利息。她于同年7月,再投资多5万元,她接到的投资收据又写明于半年后便随时可取回本息。起初她决定将每月的利息加进资本来赚取复息(compound interest),故开始时没有收回投资利息。
该女证人称,当时被告曾对她说,炒外汇并无风险。她承认过往从未作过任何其他例如股票、互惠基金等投资,也未有聘用过投资顾问。当时也未有查看过麦博集团的网站,只通过中文传媒报道知道被告曾为中国四川地震捐款,又获选过杰出青年。
她续称,她于2008年8月曾取回过3500元利息,跟于同年10月再取回1500元。她于去年2月一直找不到被告,便曾书面要求麦博集团关闭其投资户口,并交还本息。
去年2月一直找不到被告
去年3月底获通知参加该公司主持的客户会议时,便心里有数,知道未必能取回本、息。
她说,她与丈夫的年收入是于30万元以下;全家总资产于500万元以下。
证监会调查员汉弗莱(John Humphrey)昨天也作供指出,据调查所得,另1名中国移民与其中国朋友,曾于2008年9月向麦博集团合共投资了100万元,同样获答应于半年后便随时可取回息、本,更每月获4.5%利息。
他续称,该2名投资者于首4个月内曾获15万元利息,但当他们于去年2月中要求取款时,被告说要等到3月初才有,其后被告才向他们称该公司已无法还钱。
聆讯今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