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30/加国官员被裁定侵犯卡达尔宪法权利

虽指联邦可自行决定是否引渡

明报/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推翻联邦法院的裁决,裁定联邦政府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引渡加籍恐嫌卡达尔(Omar Khadr,上图)回国。但它确认,加拿大官员确有侵犯卡达尔的宪法权利。

23岁的卡达尔涉嫌在7年多前向美军士兵施袭,在阿富汗投掷手榴弹,他目前被美国扣留在古巴关塔那摩湾(Guantanamo Bay)基地。

最高法院推翻联邦法院2009 年4月的裁决,不认为渥京政府必须引渡卡达尔回国,但它认为加拿大官员确有践踏卡达尔的宪法权利,侵犯他的求生、自由、人身安全等权利。

最高法院这次裁决意义重大,卡达尔可否在美军司法系统中得到公平审判?问题又会掀起激烈辩论。

保守党政府坚决反对遣返卡达尔,但他的律师及部分关注团体强烈要求渥京向美方提出要求,引渡他回国。

据悉,美军曾用各种手段威胁卡达尔,包括扬言强奸他、隔离他,不停给他转换监仓,不给他睡觉。

最高法院周五一致裁定,加拿大政府的做法已违反卡达尔的宪法权利。法庭表示:“最合适的补救方法,是让政府考虑现有信息、外交责任、宪法,决定如何回应本次裁决。”

最高法院的裁决没有具体提出政府应采取什么行动,但法官说:“(要求遣返卡达尔的)补救措施或可还他权利。”

加拿大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 Canada)秘书长尼夫(Alex Neve)说,法庭的决定“在人权方面是强有力的裁决”,他认为政府别无选择,只有要求遣返卡达尔才能补救。

特赦组织解读:政府须要求遣返

联邦法院去年4月裁定,保守党政府必须尽快要求美国交还卡达尔。政府后来上诉,但被联邦上诉法院驳回,并说加拿大官员2004年盘问卡达尔,将所获资料交给美国,加拿大政府等于明知故犯,有份虐待卡达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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