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2/美索乘客资料 航空公司陷两难

遵守美国飞行安全新规则恐违隐私法

(渥太华1日加新社电)加拿大各大航空公司呼吁渥京政府提出对策,为民航业处理一个两难问题。美国的飞行安全新规则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国际航班旅客的个人资料,如果渥京政府没有对策,航空公司遵守美国的规则,就会触犯加拿大隐私法,要是遵守加拿大法规,就不能依照美国的安全规则办事。

加拿大全国航空公司理事会(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代表全国四大航空公司,它呼吁渥京政府谋求长久对策,应对美国的飞行安全计划。

根据美国的飞行安全规则,加拿大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班飞越美国领空,前往加勒比、墨西哥和南美洲,都要向美国当局报告乘客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据说,每年约有500万个旅客搭乘这国际航班。

美国运输安全局收到这些乘客资料,就会核对安全监察名单,查看旅客名单上有无可疑人物。如有发现,相关旅客需要额外检查,或是禁飞。论者指出,可能有人滥用这些个人资料,作保安以外用途。

美国当局说过,如果渥京政府自设类似安全飞行机制,监察飞越美国领空的旅客,加拿大不必受美国安全飞行计划约束。

美国西北航空公司圣诞日航班险遭尼日利亚男子炸毁,运输安全局面对更大的压力,要认真执行预检飞机乘客名单。

加拿大的航空公司已向美国当局提交赴美乘客名单,但国际航班措施在去年2月暂缓,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部分国家要跟美国商讨问题。

加拿大全国航空公司理事会去年11月写信给公安副部长贝克(Bill Baker),表示加拿大各航空公司没听闻会议进展,它们担心美国运输安全局忽然实施国际航班上报名单规则。

航空公司理事会又说,如果美国实际施新规则,加拿大的民航业者不是被迫破坏美国的安全飞行计划,就是触犯加拿大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和电子文件法。

根据加拿大公安部去年1月的内部文件,目前的隐私法禁止互通上述个人资料。

但联邦隐私专员办事处发言人贝尔(Nicole Baer) 说,现时还不能说清楚,航空公司向美国提供国际航班乘客名单,算不算违反加拿大隐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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