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31/多市用者自付费用明起新增2项 4项加价

明报/从明天(1月1日)起,多伦多市府将新增2项用者自付的费用,和增加4项用者自付的费用。这些费用都属于物业税和水电帐户管理及支付违例泊车罚款等方面。

这些增费举措实施后,将可为多伦多市府每年增加200万元的收入。

其中新增的2项费用,是市民开设新的税款帐户,现在不收费,但从明年1月起收费50元;此外,如要更新水电帐单的业主名单,现在也不收费,但明年1月起将收费35元。

增加收费的4项用者自付费用,分别是:

.索取前一年物业税收据,现收费为5元,明年1月起增加到16元。

.如果市府需要在市民的税单(Tax Roll)上增加收费,或者市民要求获得税款计算声明,这2项服务现收费都是35元,明年1月起增加到50元。

.如选择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支付泊车罚款,现征收1.5元的附加费,1月起提高到2元。

不过,上述最后一项支付罚款的服务费最终会在3年内逐步取消,未来市府会把该项费用计入泊车罚款当中。

在本月市议会大会讨论这些费用增加时,市议员霍利戴曾经建议取消某些服务的增加收费,而通过市议员节省费用来弥补。不过他的动议以17票对15票的微弱比数被击败。

市府收入处代理负责人布兰登(Casey Brendon)表示,以上6项用者自付费用的增加,其目的是为了收回提供这些服务所付出的成本。1月1日起需增加的费用中,有的是自从1998年以来未增加过,有的也是从2005年和2006年以来未增加过。

她表示,收入处提供的和物业税、水电帐户及泊车罚款的服务,总共有27种,提高收费的不过4种。

另外将于明年2月开始讨论的2010年营运预算,迄今仍存有4到5亿元的缺口。

市府目前正和省府磋商,希望省府提前介入分担对多伦多公车局营运预算的补贴。一般相信,明年的物业税增幅将维持在4%,或者略高;同时可能另有一批用者自付的费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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