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0/圣诞日乃法定假期.一般商户不准营业

星岛日报/安省省府提醒省民在即将来临的圣诞及新年购物高潮节日,应有计划地早些选购礼物。另外亦提醒省内零售商,除了部分零售业获准在法定假期开门营业外,其他零售店必须关门休息,否则将被罚款500元至5万元。

根据安省节日零售商业法规,省内大部分零售店必须在12月25日及2010年1月1日关门,以下的零售店可获豁免外:

面积不超过2,400平方尺的书店或杂志专门店,店员最多3人;店铺面积不超过7,500平方尺的药房;花店;加油站及获市政附例豁免的游客区商店。

除多伦多市除外,省内所有城市的安省节日零售商业法规,由当地警方负责执法。有关多伦多市零售店的节日关门法规资料,可浏览www.toronto.ca网址。

大部分省内店铺都必须在下列法定假期关门,包括:

■新年

■家庭日(通常在2月的第3个星期一)

■耶稣受难日

■复活节

■维多利亚日

■加拿大日

■劳工日

■感恩节

■圣诞节

店铺在上述法定假期违规开门营业,首犯将被罚款500元;第二次违规罚款2,000元;第三次或以后再犯罚款5,000元。零售店最高罚款5万元或当天的销售总额,以高额为准。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