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0/钓友遇袭案下周宣判

明报/多市以北Sutton镇白人青年涉嫌推华裔钓客落水,引致打斗、追车失事及该华人的白人朋友终身残废一案,控、辩双方昨天作出结案陈词,陪审团将于下周一听取法官对有关控罪的引导之后,陪审团于当天开始退庭商议,最快可于下周一作出判决。

检控官吉斯(Amit Ghosh)昨天在庭上作出结案陈词称,尽管该案涉及两名钓友被推落水,跟1名有份到河边的当地男子被打,但他提醒陪审团应集中思考,决定23岁被告Sutton镇白人男子米德尔顿(Trevor Middleton)当晚有否驾驶其pick-up货车作武器,不断撞碰受害人的本田汽车,引致该车失事撞车及数人受伤,然后才去决定4项严重伤人控罪是否成立。

他指呈堂证据显示,案发现场附近1间药房的保安摄录机,拍下钓友柳若珩驾驶的白色本田思域汽车被3辆货车追逐的情景;同时本田车内24岁钓友霍根(Charles Hogan)当晚汽车失事前打911电话的录音带,都是强而有力的证据。

吉斯强调,陪审团应细心聆听该911电话的录音带,霍根致电报警时其声音非常惶恐惊慌,他大叫:“正被两辆货车猛撞”,跟霍根的电话突然断线。他指当时车内有人告诉接线生,他们在Dalton夹Lakedrive道路交界附近,故他建议陪审团最好看看地图,比较上述与失事地点的距离。

被告的6项控罪,包括4项“严重伤人”和两项“刑事疏忽引致他人受伤”等罪。

吉斯指出,至于刑事疏忽引致他人受伤的控罪,是涉及被告有否漠视他人安全和生命。他说,若陪审团认为上述控罪太重,也可转判“用武器伤人”和“危险驾驶引致他人受伤”的罪名成立。

被告辩护律师洛根(Gerald Logan)则向陪审团称,当时被告见到其友佩里(Nick Perry)躺在路上,以为他被钓友打死,故非常愤怒,跟追逐行凶者的汽车是可谅解及合法的行为。

他反驳指出,被告无打算用其货车当武器,只是企图驾车扒头后拦阻该本田车继续前进。他认为,被告也无打算截停车后围殴车内的钓友报仇。

洛根说:“就算被告当时驾车不当,也应考虑他以为其友被钓友打死而失去理性。”

检控官吉斯向陪审团称,被告的朋友弗伦其 (Stephen French)前数天才作供称,当弗伦其向中国移民柳若珩及其他钓友查看钓鱼牌时,他相信被告将其中1名钓友推落水。

他指出,当晚曾乘坐过其中1辆货车的18岁当地女子伍兹(Erin Woods),上周曾作供说,她认为被告的货车撞过柳若珩驾驶的白色本田思域汽车1至两次,当时被告货车的车头撞本田车的前面乘客位车身。

当时搭被告顺风车的Georgina镇男子韦彼得(Peter Way)乘坐被告驾驶的货车,他听到有人说大家要去“推日本仔落水”。他见到佩里的右眼被打伤,流了不少血,但他仍能说话,故他不似已经死了。

吉斯表示:“就算被告以为其友被打死,也无理由驾车追撞对方的本田车,他可以抄下对方的车牌,然后报警。”

他指发生撞车后,被告无上前帮手或召唤救伤车,其后又将车留在家里,不想警方见到他撞的车头。

被告辩护律师洛根以其中数名曾出庭作供的钓友,在庭上不承认过往有警方纪录为理由,建议陪审团质疑他们所有的证供。

他同意有两名钓友被推落水,引发他形容为“城市仔复仇 ”而殴打该镇1名青年,跟再引发报仇式的追车及撞车惨剧,影响多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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