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7/赖昌星自爆曾两闯中国驻温总领馆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报道/中国远华走私案主要嫌犯赖昌星证实,他曾经两次进入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一度单人匹马与中国前驻温总领事杨强见面,但表示每次都没有“下文”。不过,总领馆对赖昌星的说法没有作出回应。

赖昌星早前在一次与传媒人员餐叙时坦言,他在加拿大10年期间,曾经去过温市总领馆两次,两次都由总领馆人员出面邀约。但赖昌星没有说明,总领馆人员是以电话还是托人相约,也没提及首次见面是在何时,以及为了何事。

不过,对于第二次的见面,赖昌星却轻描淡写地提了一些,那是杨强还在任总领事时期的事。

赖昌星透露,那次他是独个儿前往位于温市固兰湖街(Granville St.)的中国驻温市总领馆,当时杨强与几位领事在场。赖昌星表示,除了杨强以外,其他的领事他都不认识。

在问及当时谈论甚么事情,赖昌星没正面回答,只是说“还不是那些事”,作为回应。然后他表示,那次会谈气氛还算好;但谈到后来,他感觉气氛很怪,总领馆的人好像想强留下他,让他的感觉很不好,因此,他就藉口离去。

自此之后,他再没踏进总领馆,赖昌星说,他没有做坏事,不怕一个人去总领馆,不过,倒是有朋友建议他,如果他要再去总领馆,一定要找人陪同。

本报周四曾经致电温市总领馆求证,赖昌星是否曾经去过总领馆,接听电话的一位领事没正面回应,只以“我们有个东西,来过的话,会第一个让你知道。”避开了话题,并着记者留下电话号码。至本报截稿时,总领馆还没告知这个“东西”是甚么。

跟中国讨价还价 赖昌星筹码减少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崔源明/一个加国学者指出,曾明娜回中国可能会削弱赖昌星与中方的谈判筹码。此外,加中司法制度有差异,即使签订引渡协议,赖昌星仍可继续留在加国打官司。

加拿大布罗克大学(Brock University)政治科学教伯顿(Charles Burton)周四指出,曾明娜回中国,至今仍未闻被中国检控或入狱,可能是她自愿回中国的条件之一,中国不会就10年前的指控提出起诉。

在赖昌星的难民上诉案中,伯顿曾以专家身分在庭上作证,指中国司法取证不未及国际水平,有刑虐可能,中国外交系统曾提出对赖的免死保证,但中国司法制度可不予承认。

伯顿认为,若曾明娜将前夫赖昌星的内幕资料提供中国,则赖昌星和中国的政治议价能力便减少。

赖子女返华不会受迫害

伯顿说:“我会很惊奇,中国会让赖昌星回中国重操故业,不用面对刑法程序。”另外,他根据一些中国难民申请失败人士遣返的案例推测,赖昌星的子女回中国不会受迫害。

赖昌星的处境虽则不一样,他只是40多个中国愿见到回去面对司法程序的涉嫌罪犯之一。但即使10年过去,中国的司法制度仍没有明显的改变,仍有不公平审讯、刑虐、随意拘留及政治干预等不合国际标准的作法。赖回去不会获公平审讯。

至于赖昌星和加国能否获指定旅游目的地(ADS)的问题仍是有一定关系的。因为在1988年联邦最高法院判例,非加国公民的外国人也可获《加拿大权利及自由宪章》保护,这一点有别于其他获ADS的国家的体系,加国可让抵加人士申请难民,这便有机会让一些被指为罪犯人士利用,以司法程序作掩护,留下来逃避面对来源国的法律,这样看来,中国不给予加国ADS,是有合理原因的。

伯顿指加拿大政府和中国要达成引渡协议,仍是困难重重,因为两国司法制度不相容,早前加中谈到充公罪犯犯罪得益,仍谈不拢,何况现在提到引渡协议,当事人可上诉,仍受《人权宪章》保障。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