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5/唐炜臻料获证明无罪 辩护律师发简短声明(数则)

星岛日报/多伦多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及其所属两家公司,于本月10日被安省证监会正式起诉合共12项罪名。唐炜臻昨天首度在多市安省法庭出庭。法庭订出今年8月12日召开该案的司法审讯前准备会议,控方昨晨在庭上亦向辩方披露与案有关的大量文件材料。

唐炜臻昨晨9时许由其律师卡德(Loftus J. Cuddy)陪同下,抵达旧多伦多市政厅法院。在简短的出庭过程中,作为控方的安省证监会代表律师布斯维尔(Matthew Boswell),向法官提出法庭安排今年8月12日,召开该案的司法审讯前准备会议,并获接纳。根据披露文件程序(Disclosure of Documents),布斯维尔在庭上又向唐炜臻及其律师卡德,提供与该案有关的控方材料。

大量材料交辩方

布斯维尔于退庭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昨日交予辩方的材料,包括一个电脑硬碟机与及三张DVD;前者内存8,745份记载(Records)和44份文字记录(Transcripts),后者则储存了一些录影。他以“大量”来形容有关材料的多少,但就拒绝进一步透露这些材料的实质内容。

布斯维尔又说,于8月12日当天进行的司法审讯前准备会议,会由一名法官主持,控辩双方律师将闭门商讨涉及该案的有关问题。

8月12日审前准备会议

唐炜臻昨日离开法院时没有向传媒发言,与他一起步出法院的代表律师卡德就向在场记者发表简短声明。卡德表示,唐炜臻期待其案件开审的一天,唐炜臻完全地预料他将会获证明无罪,并可恢复去协助他的投资客户。

唐炜臻及其属下的两间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Weizhen Tang & Associates,是于本月10日被安省证监会正式起诉。唐本人及其两间公司各被控以4项罪名,包括:违反《安省证券法》第126.1节涉嫌进行证券欺诈、违反《安省证券法》第25节涉嫌无注册买卖证券、违反《安省证券法》第53节涉嫌非法经营证券发行业务、违反《安省证券法》第38节涉嫌蓄意对证券交易结果作出违法承诺。

证监会当时指称,其中包括有安省居民在内的逾100名投资者,曾投资最少4,000万元在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公司。

证监会又指出,如罪名成立,上述每项罪名的最高刑罚是罚款500万元或入狱5年少一天或两者。

唐炜臻提堂态度从容

定8月12日初审前司法程序会议

明报/多伦多著名金融投资经纪唐炜臻被安省证监会控以包括诈骗等12项罪名一案,昨晨在多市旧市政厅法庭首次过堂。整个程序极为简短,仅是双方移交一些文件,法官定下8月12日举行“初审前司法程序会议(Judicial Pre-Trial)”。

唐炜臻在新聘律师卡迪(Loftus J. Cuddy)的陪同下亲自出庭,笔挺西装,看起来气色良好,态度镇定,并一直面带微笑。当众记者询问他心情如何时?他本欲言,但被律师打断,称此案已提堂,要他不可多言。

庭上的聆讯则极为简短,全程大约5分钟。安省证监会的律师博斯维尔(Mathew Boswell)依据程序,向唐的律师提交了两项与指控有关的证据,包括一个硬盘,内含8745份电子文件和44份文件文字本;另外一项证据是3个DVD光碟,里面是一些视频文件。

双方律师以及法官最后一致同意,定下8月12日举行“初审前司法程序会议”,届时,三方将会闭门讨论此案。据了解,通常在此会后,法官会定出正式审讯时间,或者定出“撤销控罪(withdraw)”、“承认有罪(plea guilty)”等裁决。

安省证监会在本月10日对唐炜臻及其名下两间公司提出12项指控,指他涉违反《安省证券法》涉嫌证券诈骗和未注册进行证券交易等,并指大约有4000万元投入到其名下的海外华人合伙人基金中,投资者超过100名,来自加、美、中等地。该会冻结唐的交易资格以及帐户资产直到9月9日。

唐三换代表律师

另外,自此案开始以来,唐已经变换了几名律师,仅本报记者知道的就有3人,分别是最初的Hugh Lissaman,据称他是一名每小时收费350元的专打“股票经纪人法(Stockbroker Law)”和商业罪案的专家;其后是Calvin Barry,擅长刑法和行业规范法;最近的卡迪,他致力为劳工阶层(working-class)提供法律服务。

唐炜臻金融诈欺案 首次开庭

世界日报多伦多讯/安省证券监理委员会(Ontario Securities Commission)向唐炜臻及其公司提出金融欺诈等12项控罪,唐炜臻在律师陪同下于24日上午在多伦多旧市府法庭首次出庭,控方将装在一个电脑硬盘和三张DVD光碟内的证据资料交给唐炜臻律师,并将初审前会议(Judicial Pretrial)定于8月12日上午举行。

身穿深色西装的唐炜臻24日上午9点到达旧市府法庭111号庭出庭,唐炜臻神色并无异常,见到相识中文媒体记者时微笑点头打招呼,陪同他出庭的律师为卡迪,由于庭内太多没有座位,唐炜臻和律师只好再庭外等候,等到叫他们时再进来,安省证监会有两名代表出席,他们是曾参加证监会聆讯的克瑞格和另外一名代表伯斯维尔,伯斯维尔在法庭上表示,证监会现将一个存有8745份文件资料的硬盘和三张DVD录影光碟的证据资料交给唐炜臻的律师,并将下次初审前会议的时间订于8月12日上午9时半。

整个出庭过程不到10分钟,唐炜臻未在庭上讲话。庭后唐炜臻和律师卡迪步出法庭后在法庭门外被10几名中英文媒体的记者团团围住,卡迪说,由于本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他不做任何评论,当中文媒体问唐炜臻感觉如何,唐炜臻刚说“还好”,正准备继续讲话时,立即被卡迪制止,不让他再讲话。

安省证监会的代表伯斯维尔表示,根据法律控方有责任向被告提供指控内容和相关资料,他认为控方提供的这些资料非常充分,但是他不愿透露他交给被告律师的8745份文件资料到底是何种文件,也不肯透露是否为客户交易纪录。

伯斯维尔说,本次是首次出庭,8月12日为初审前会议,控辩双方在旧市府法庭出庭之后,将和法官私下见面会谈,会议不对公众开放,下次初审前会议唐炜臻本人或者他的律师将出席,安省证监会有关唐炜臻的聆讯与法庭审讯分开进行。

唐炜臻及其公司涉嫌违反安省法律,其海外华人基金涉及金额至少有4000万元,有超过100多名投资者,其中包括安省居民。唐炜臻及其公司现在被控金融欺诈、未经注册登记进行证券交易、非法销售证券、非法承诺证券未来价值和回报等12项罪名。如果这些罪名成立,每一项罪名都将面临罚款500万元以内,或监禁4年364天的处罚,或同时处以罚款与监禁。

证监会已经于3月18日冻结唐炜臻有关交易帐户,证监会方面还与美国证管会合作共同调查。唐炜臻已被安省证监会禁止交易,禁止交易令至9月10日,9月9日将再聆讯,决定是否再延长,9月9日将照常进行。

有关安省证监会公告详情可以浏览网站:www.osc.gov.on.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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