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5/私人法案保障飞机乘客,航空公司急谋对策

明报/新民主党国会议员提出私人法案,要求航空公司赔偿乘客在飞机上空等、因飞机客满不获登机的损失。加拿大4间最大航空公司急谋对策,已在上月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乘客权利法案。

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Air Transat、Jazz Air LP、西捷(WestJet)公司在4月24日提出乘客权利法案,向加拿大运输管理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递交文件,要求纳入乘客购票应守规则条款。

规则给运输管理局权限,担任业界监督,监察消费者事务。包括:航空公司保证照顾乘客的餐饮,飞机误点4小时,乘客可得食物餐饮券;航班夜间延误,航空公司承担乘客的住宿费;乘客未能登机,航空公司要为他们重新订位;如果乘客在飞机上空等超过90分钟,可离开飞机。

4间航空公司通过全国航空公司理事会(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提乘客权利法案,以说服国会议员,否决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马洛韦(Jim Maloway,圆图)的私人法案。

马洛韦的法案要求航空公司补偿乘客的损失,例如:航机关门后,乘客在飞机上等待超过1小时,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乘客搭乘航程超过3,500公里的航班,虽有机票,但航机客满,未能登机,可获赔偿1,200元。航空公司职员得悉航班误点、取消或是改变航程,未能在10分钟内通告乘客,每次罚款1,000元。

全国航空公司理事会主席佩奇卡斯(George Petsikas)说:“赔偿要求惩罚意味大,不了解航空公司今日面对的成本收入情况。法案提出的每名乘客赔偿数字,代表平均基本费用的2倍或3倍。”

航空公司提交票价建议

星报专讯/加国三大航空公司周一向加拿大交通局(CTA)提交机票价格建议,以使联邦政府的乘客航空权利计划(Flight Rights)具有法律约束性。行动似乎是要游说渥太华不要通过保护消费者的新法案,令航空公司增加支出。

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WestJet Airlines Ltd.,、Air Transat AT 联手组成游说组织“全加拿大航空议会(National Airlines Council of Canada”。航空议会向交通局提交的机票价格建议,规定了乘客的权利,以抗拒新民主党国会议员马洛维(Jim Maloway) 的私人议员法案。

航空议会的建议是:乘客如果由于航空公司机票预订过多,因而被拒登机,应可改期或获得退款,飞机延误起飞超过4小时,乘客应可获膳食优惠券,如果延误令乘客滞留机场(旅行起点除外)至翌晨,乘客应可获供应酒店住宿。

不过,各航空公司表示,如果班机延误非航空公司所能控制,例如天气交通,航空公司将不会负责。航空议会主任赫柏(Brigitte Hebert) 称:“这些都是根据乘客航空权利而制订的。”联邦政府去年9月宣布了这项计划。

渥京这个乘客飞行权利计划是要让乘客更清楚明白,按现行业内做法,乘客从本国的航空公司所可享有的权利。

加拿大交通局发言人表示,航空公司决定将这些措施纳入票价内,意味这些做法将受法律约束,如有乘客投诉,将由CTA作出裁决。

虽然联邦政府大力吹嘘这个乘客航空权利可保障消费者,但有些业内观察家批评,措施的保障还未足够。

新民主党的马洛维提出的私人法案,与欧洲的类似,就是规定如果乘客因机位已满不获登机、航班无理延误,航班取销延期、行李晚到或者遗失,航空公司须给乘客赔偿。如果航班延误期间超过60分钟,令乘客被迫留在机上,乘客也可获得赔偿。

而航空公司的提案只建议,如果可能,航空公司可在90分钟后让乘客返回入闸处。

马洛维的法案也建议要求航空公司公布机票价格包含的各项税务、收费、附加费等。

航空界一直认为这私人法案没有需要,也不能解决航班延误或取消的真正原因,

航空界也指出,如果因为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天气)而受罚,有可能会令航空公司将费用转嫁消费者身上。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