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5/联邦保守党立法禁垃圾电邮短讯

个人商户违法 可判罚100万和1000万

明报/联邦保守党政府周五在众议院提出法案,打击垃圾电邮及垃圾手机短讯,违法的个人和商户可判款高达100万元和1,000万元,论者欢迎新法。

联邦科技国务部长古德伊尔(Gary Goodyear)周五代表工业部长甘礼民(Tony Clement),在众议院提出《电子商务保护法》(Electronic Commerce Protection Act)新法案。

遏身分盗窃网络钓鱼及间谍软件

在新法案提出前,甘礼民对大多伦多地区营销联盟(Greater Toronto Marketing Alliance)演讲:“我们提出《电子商务保护法》,将会遏制最大威胁的各种垃圾电邮在加拿大流传,例如身分盗窃、网络钓鱼(Phishing)和间谍软件(spyware)等,把散布垃圾邮件者赶出加国。”

甘礼民说,新法赋予加拿大广播与通讯管理委员会(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更大权力,包括判违章者付罚金,个人最高罚款可达100万元、商户最多罚款1,000万元。

反垃圾电邮和手机短讯法案仿效美国相关法规,容许商户和消费者兴讼,提出民事诉讼。

甘礼民说,法案不仅针对互联网垃圾邮件,还打击不请自来的手机短讯。

联邦隐私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将会执行该法,监控是否有人通过电脑收集个人资料,编撰电子邮件地址;联邦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则会处理网上误导案例。

在新法下,加拿大广播与通讯管理委员会、联邦竞争局及隐私专员办公室都有权力,与其他国家的对等执法部门交换资料,那样国外不法者就不能把加国当作垃圾电邮天堂。

加拿大工业部还会担当“全国协调机构”,提高民众对垃圾电邮的意识,并且深入研究相关问题。加拿大互联网服务商协会(Canadian Association of Internet Providers)主席科普兰(Tom Copeland)说:“今天宣布的法案对加拿大公民和商户是个好消息,恢复人们对互联网通讯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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