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9/陆路加紧查出入境纪录 边关严打“假移民”

明报/加国现时经济衰退,失业率持续上升,新移民在本地搵工或许会难上加难,不少正要“坐移民监”的新移民,可会选择返回原居地谋生,但本国的边境局目前却未有“放宽”执行移民监的要求,更加紧取缔包括没收移民枫叶卡的措施。

本地一份主流报章报道,多市一对在过去5年没有在加国住满2年的葡萄牙夫妇,去年返回本国时在机场被没收枫叶卡。他们将面临被逐出境,正在等候上诉结果。

根据本国的移民法,获准来加的移民获发枫叶卡(即永久居民卡)后,必须于抵后的5年内,在本国居住满2年,否则可会被撤销永久居民身分。

熟识移民事务的本地法律顾问楼正,昨日向本报指出,移民因未坐满“移民监”而在入境时被没收枫叶卡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局以往没有检查得太严,但过去1年却开始严谨处理,相信是由于实在有太多新移民离境所致。

多伦多华裔及南亚裔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吴瑶瑶律师,也表示接获有移民要被当局遣返的求助个案。

吴瑶瑶称,不能坐“移民监”是华裔移民的普遍问题,很多人会返回中国打工、做生意或照顾患病亲属。然而,当中很多都是专业人,返回中国是由于在本地找不到工作。

楼正并说,以往有些人会从美国陆路出入境(如最近多市的水牛城(Buffalo)边境,以避免证件上有出入境的盖印纪录,但当局现时却会查看中国出入境时间,所以现时是较难“偷鸡”不坐“移民监”的。

楼正表示,移民如在入境时被没收枫叶卡,即等于被即时取消移民身分,一般情况会获发“单次入境签证”入境作为最后机会,但有些则会被要求返回原居地。他们都可在60天内向当局提出上诉的。

联邦移民部发言人表示,持枫叶卡者在最近5年内,至少要在加国居住2年(730日),若未能达到“730日规定”(730 day rule),当局便可收回枫叶卡。

他们若没有达到“730日规定”,是可能失去本国永久居民身分的。

没收枫叶卡可上诉 华社未闻收紧法令

明报/多市的移民顾问和社区人士表示,对于枫叶卡持有者在加国境内居住年限的要求一直存在,并未听到社区有反应说政府要收紧法令情况。

多伦多移民顾问林达敏表示,从枫叶卡开始实施起,要求持卡者在过去5年中有2年必须是居留在加国境内的规定便开始执行。

“当持卡的永久居民从国外回来时,移民官可能会要求你说明你是否达到了这个要求,而且还会要求你出示文件证明,例如机票,或者是受公司派遣常驻国外的证明等。”

林达敏说,移民局官员可能会对你作出警告,并在枫叶卡上作纪录。如持卡人下次再入境时又出现违规情况,移民局官员就会没收枫叶卡。如果有严厉的移民官员,可能在一开始就没收枫叶卡。移民局官员没收枫叶卡之后,会将枫叶卡送去移民上诉庭,持卡人在入境之后还有申诉的机会。

多伦多社区与文化中心行政总监钟新生表示,他并未从社区听到执法加严的风声。他还认为,既然移民来到加拿大,落地之后又长时间离开,又不报税,这对守法交税的居民来说,就等于加重了负担。对居住年限作出规定,是保护加国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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