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7/指移民部滥用法例,高山败诉

高家居留权聆讯 料明年开审

【明报温哥华专讯】被中国通缉的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前行长高山的代表律师提出的,移民部要求取消高山一家人居留权属滥用移民法所进行的诉讼,被移民及难民局裁定败诉。令移民部能以申请时虚报资料为理由,顺利展开聆讯。但高山法律代表任立三指,具体日期还未决定,很可能延至明年,而高山听到消息后表现平静。

涉嫌卷款1.5亿美元(约人民币10亿元),潜逃到加拿大的高山在今年2月,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及皇家骑警联合派员逮捕,随即展开居留权聆讯。高山及后由友人出面,交付15万元担保金重获自由。

隐瞒中国银行行长身分

移民部律师认为高山在申请移民时,隐瞒其中国银行行长身分,涉嫌做假,加上他在中国涉嫌所犯的罪行,要求取消高山的居留权。

但代表高山的律师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向裁审委员提出,移民部在处理高山事件中,有滥用移民资格重审程序的情况,而且移民部此举的真正原因,是为了将高山交回到中国政府的手上。

因此要求先行就此问题进行覆核。若一旦确定移民法遭到滥用,则移民及难民局将不必再费时审核高山居留权问题。

根据昨日刚收到的文件,负责此案的审裁员Otto Nupponen认为移民部工作程序合法合理,不存在滥用问题。

在审理过程中,高山的代表律师瓦尔德曼和戈尔塔地(E.Gottardi),传唤曾在赖昌星居留聆讯时的代表律师拉森(Darryl Larson),作为专家证人。另外,指高山申请时虚报职业是不合资格留在加拿大理据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Sharon Shapka,也出席作证。

两律师强调,高山被移民部发现,未能在申请加拿大合法身分时,如实填写曾任河松街支行行长。这样的错误非常微小,在正常情况下并不足以导致被捕、取消居留权等严重后果,移民部显然受到中国方面压力,有滥用法律之嫌,目的是将高山遣返中国受审,等于变相引渡。而高山一旦返回中国,则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对此Nupponen在书面判词中提出反驳,指虽然移民部在处理高山案件中的手法,与普通案件有所区别,但鉴于此案情况特殊。作为被中国通缉的人物,一旦高山得知被当局注意,潜逃的可能性非常大,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Sharon Shapka及移民部的做法并无不妥。

另外,针对高山全家进行的法律程序刚刚开始,目前还没有发出递解令,高山仍有充分的权利选择为自己和家人辩护。即便是有一日真的面对遣返中国的问题,也可以就可能面对死刑问题,要求获得人道对待。

Nupponen最后总结指,移民部要求对高山一家人居留权采取法律行动,并无出现所谓滥用移民法的情况,也不包括变相引渡的目的。

败诉未影响高山心情

高山代表律师提出的,移民部滥用移民法的上诉,被难民局裁定败诉。接下来,高山一家将可能面对,移民部提出取消居留资格的聆讯。但高山的法律代表任立三指,具体日期可能延至明年。

昨日本报与任立三取得联络,得知他身在东部。任立三表示,败诉的消息,似乎并未对高山的心情和日常生活带来太大影响。因为时间安排问题,对高家居留权进行的聆讯日期至今还未确定,很可能延至明年2月以后,距离现在还有一段不短的时间。

而高山的律师之一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早前也曾表示,高山拥有永久居民资格,即使居留权聆讯出现不利裁决,仍有机会向移民及难民局的上诉部门上诉、到联邦法院上诉,整个案件到底需时多久,难以预料。

指高山案择日重开聆讯
控移民部滥用程序 难民局裁定不成立

星岛日报温哥华记者崔源明/涉嫌盗用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巨款案疑犯高山,指控移民部滥用程序,联邦移民及难民局在月初裁定有关指控并无根据,控辩双方须回到正题,即高山一家要接受“不符入境条件”的聆讯程序,裁判官正待双方同意,才定下新一轮聆讯日期。

裁判官纳普伦(RickNipponen)是经过4个多月的考虑后,在本月2日作出裁决,指出高山代表律师沃尔特曼(Lorne Waldman)指控移民部滥用司法程序是变相引渡高山的说法,并不成立。

经4个月考虑作出裁决

纳普伦是考虑过移民部官员沙普加(Shapka)、移民律师莱森(Darryl Larson)和马丁(David John Martin)、高山女儿高山雪莲(Lily)、皇家骑警科尹尔(Martin Coyle)、联邦司法部国际辅助组比华列治(T Beverridge)及赖昌星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等的证词及文件资料。

拘捕高山并非受命于人

纳普伦相信负责调查高山及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的移民部官员沙普加的证言,是完全可信可靠的;在提交报告及拘捕高山等人时,并未受命于任何人。至于中国国际刑警发出的红色通缉令不足以令移民部作出不良动机,启动移民部的司法程序。他不同意莱森所指,移民部的行动异乎寻常,认为移民部要查高山是可以理解的。   

他总结,即使中国发出红色通缉令,难民局仍要裁定,加国移民部对高山一家的司法程序,是合法表达加国本土利益。而移民部是怀有诚意及合法的利害关注,去决定高山一家是否不符入境资格,故此不构成滥用司法程序。
 
他没有宣布下一次聆讯日期,有待双方协调。高山案在今年3月21日至6月5日,共展开了7次聆讯及传召多名证人,双方在6月22日提交了书面的文件,纳普伦便退庭,至本月初作裁决。

高山被指在2004年透过漏报及虚报资料以家属身分移民,同时带同不法亏空得来的3.6亿人民币逃到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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