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3/邓越文被罚:15年内禁涉足证券业

世界日报/安省证监会调查加拿大麦博集团(MP Global Financial Ltd.)以及其总裁邓越文(又名邓峰)违反安省证券法一案,裁决聆讯已于6月完成,证监会于本月2日公布处罚决定。

安省证监会宣布处罚决定包括,邓越文自处罚开始日起15年之内禁止从事证券交易工作;禁止他在15年之内担任任何证券交易机构的董事或负责人员;邓越文必须辞去所有投资基金机构的董事或负责人员职位;邓越文和麦博集团必须向安省证监会支付25万元行政罚款;以及向安省证监会交出219万3873元“违规所得金额”;上诉两笔款项将分给第三方;此外,邓越文和麦博集团还必须向安省证监会支付15万元的聆讯审理费用。

安省证监会处罚决定中指出,裁决处罚中包括命令邓越文交出219万3873元“违规所得”,这部分金额全部都是以前邓越文个人用于自用的部分,其中包括67万8134加元和138万7794美元是付给邓越文本人或令其个人受益的金额,其中38万44加元和10万 8900 美元是信用卡付账,在这些信用卡付账中有12万7954元是邓越文购买珠宝所用。

安省证监会指出,在2006年至2009年2月期间邓越文与150多名投资者交易其公司债券,共收到投资者2000多万元资金,承诺给予投资者月息1%(即年息 12%)至月息4%(即年息48%)不等的回报。安省证监会从2009年开始调查此案,经过17次聆讯之后,证监会于去年8月认定邓越文违反安省证券法25(1)(a)和53(1)条款,证监会于今年六6举行了裁决聆讯。

邓越文的律师施柏素(Anthony Speciale)当时希望希望证监会能够做出一个公平和合理的裁决,盼证监会在处罚时考虑到邓越文的经济困难情况。他说,邓越文从2009年开始就停止工作,也没有资产,在中国与家人住在一起,连今年6月坐飞机到多伦多出席聆讯的机票都是借钱买的。

安省证监会表示,将尽全力执行处罚决定和追讨相关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