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改警员用武力规定今宣布 舆论呼吁用非致命武器

星岛日报/多伦多警员在街车上枪击青年雅丁(Sammy Yatim)事件,引发外界对警员执法的争议,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服务厅今日将宣布;修改警员使用武力的规定,有舆论呼吁容许更多前线警员使用电击枪等非致命武器。

多伦多和安省其他地方的前线警员,现时可配备伸缩警棍、胡椒喷雾、手扣和手枪等武器执法,但只有警长和战术特勤队警员配备电击枪。在雅丁枪杀案中,被控二级谋杀罪的警员霍西路(James Forcillo),在事发时未配备电击枪。

前线警员未配备豆袋枪

本月12日,哥华警员用非致命的豆袋枪(beanbag gun),成功制服一名挥舞皮下注射针的男子。多伦多前线警员未配备豆袋枪,该省条例仅容许紧急行动队(Emergency Task Force)等警员使用豆袋枪及其他非致命武器。

目前,尚未知安省社区安全及惩教服务厅会对警员使用武力规定会作出什么修改。该厅在2009年的报告曾承认电击枪是有效的非致命武器,但未扩大使用范围,仅称要再作研究。

开设私人保安训练公司的退休警长Steve Summerville表示,在危理危机时即时有非致命武器十分重要,“我可以电击对方救其一命,而这是合乎道德和法律,远较开枪去取其性命,是更值得做的选择。”

多伦多警方发言人Mark Pugash回应,战术特勤队警员的武器选择较多,是因为他们要应付更多的环境,而一般警员可以携带的装备是可限的。资料来源:星报